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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涅盘连载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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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3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第六章 娱乐室即景(下)
      
     文/郝舫      
      
新欢:“我觉得就像刚杀了个人。”

    在柯特同“地下流行”告别的前后,他也正处在同崔茜生日时给她打过电话,告诉她两人可以继续保持关系,但不必再住在一起了,这是崔茜早已料到的结局。他们一段时间来总是争吵不休,柯特总想崔茜能够更爱好艺术,可是崔茜每天上下班要开车来回两小时,她觉得自己没时间“艺术”;崔茜认为自己已经够支持他的了,“他从不做家务,他老是说‘别管了’,我就得说‘我没法不管,我可以一个星期或几天不管,然后我就受不了了。我终归还是得自己清醒,因为你不会管的。’”
    柯特开始不回崔茜的住处,而等他更是变本加利开始到托碧.韦尔(Tobi Vail)处过夜时,崔茜就更难得见到他了。
    柯特并不是摇滚圈内随处可见的那种情种,在“涅磐”的全部巡演过程中,他倒的确曾同两个女子有过关系,而其中一个就让他受到了教训。那是在纽约期间,在一次聚会上他遇到了一个女孩,他们便在巡演客车上过了夜。第二天一早,他们被一阵阵玻璃破碎声惊醒。柯特往窗外一看,发现一个小伙子手持榔头正在高叫“婊子,婊子,我要杀了你!”原来是那女孩的男朋友杀上门来了。柯特狼狈不堪地站在玻璃渣中,手足无措,满脸通红。幸好那小伙子并没冲上车来,而是骂骂咧咧地走了。此一事件让本来在这方面就不太主动的柯特更加心有余悸了。
    但托碧就不一样了,她是柯特一直想找的那种生气勃勃、极富艺术细胞的女孩,她自己办了一份歌迷杂志,而且正在发起“骚动女孩”运动,此运动旨在通过音乐、报刊等传媒大张旗鼓地宣传女性艺人的才能。正是从托碧那儿,柯特开始对女权主义和其他一些政治和社会思想有所了解,这是他人生观念的又一次大丰富,也是他创作和创造的又一源泉,这些思想的影响或许当时并不会显露,但在他以后的艺术和人生之中,它们总会若隐若现,甚至直露峥嵘。
    但是,托碧比柯特大好几岁,而且柯特自己也感到没法同她维持太长时间的爱情关系,他想寻求一种归宿感,但在托碧身上,他显然找不到这种感觉。因此他还是同托碧分了手。那些天,他显得失魂落魄,但他不承认那是因为托碧,他觉得是由于自己厌倦了在奥林匹亚的生活,他想到西雅图去住,“我知道我早就应该换换地方了......我已经厌倦了老找不到合适的女友的日子,我一辈子都在找,我厌烦了找个我知道只会在一起过几个月的女朋友的日子。我在这方面是个老派人。我一直想找一个能够保持长时间密切关系的女友。”
    其实柯特大可不必着急,那命中注定将同他一起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女人在不久的将来便会进入他的生活,他们将一起让世界不得安宁,然后让自己也不得安宁,他们将成为朋克音乐王国的国王和王后,为了自己的尊严和王国的荣耀苦战。直到付出自己的一切。
    同公司和女友相比,柯特决意告别的更重要的角色是乐队的鼓手,这是一场艰难的告别,因为这尽管不是第一次,却是最重要的一次。
    早在美国巡演结束之后,乐队便开始录制《爆炸》EP,这次的制作人是史蒂夫.菲斯克(Steve Fisk)。史蒂夫在非主流音乐圈里早已大名鼎鼎,因为他是“声音公园”、“叫树”和“偶发新闻”的长年制作人。一年前,他曾看到过“涅磐”的演出,他当时看到的是一队神经紧张、经验欠缺的生瓜;尤其令他无法容忍的是,贾森不停地甩动他的头发,可总是没甩准点儿,让人心里厌烦。对一个看惯了“黑旗”精确而自然地甩动头发的摇滚老手来说,这已经足够让他反感,他在乐队第一首歌没唱完时便拂袖而去。
    但是,当帕维特送给他一盘《漂白粉》之后,史蒂夫深为后悔,他开始意识到“涅磐”其实是支不可多得的优秀乐队。
    当“涅磐”同史蒂夫在录音棚外相见时,正是查德的怪鼓给他留下了最深的印象。“乐队里最小的家伙却有一套美国西北地区最大、最傻的鼓。”但史蒂夫未能料到的是,《爆炸》EP将是这套怪鼓最后一次在“涅磐”的唱片中响起。
    当时,“涅磐”的设备也就这套鼓还算保持原样,奎斯的贝司已经在地上摔过无数次,两只拾音器则一只完全砸烂,一只勉强能用;柯特的吉它则随便怎么调都调不出他想要的声音。史蒂夫挖苦说,“他们想要排行榜前10名的那种鼓声,意思是那种声音极响的鼓声。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排行榜前10名,但他们喜欢那种让人刺激的调调。”
    《爆炸》EP除了来自《漂白粉》专辑的标题歌曲和《情话》外,还包括后来收入了《乱伦灭绝者》的《污点》(Stain)和《该是儿子》(Been a Son)。此刻的柯特和奎斯已经开始对查德的鼓声不满,认为他的鼓声太不够劲。但真正的危机还是出现在1990年夏天,当时乐队准备录制第二张专辑(后来则成了同大公司讨价还价时的样带),担任制作人的是已经在非主流音乐界赫赫有名的布奇.维格(Butch Vig),此人善于制作生猛之声,而且人品极好,收费低廉。他当时已经成功地为“卒瓦瓜”(Smashing Pumpkins)、“绝杀拳” (Killdozer)、“液体”(Fluid)和“泰德”等乐队制作过专辑(后来更是为“音速青年”、L7等乐队增色许多)。让柯特他们深感亲切的是,布奇同样来自威斯康辛州的乡下小镇,尽管他是电影学院的毕业生。
    向布奇介绍“涅磐”的是庞曼,他的话让布奇印象极为深刻,他说:“这几个哥们儿会比‘披头士’更棒!”
    布奇所见到的柯特不爱多话,乐队的意图基本上由奎斯来阐明,其大意是想来得深重、生猛一点。敏感的布奇很快便发现柯特同查德之间有不合,查德总是达不到柯特提出的要求。但布奇则显然是此行高手,并正好符合柯特的理想。因为柯特此次要录的《波莉》(Polly)和《锂》(Lithium)等即将收入《没事儿》(Nevermind)专辑的新作,都是柯特新的艺术方向的表露,那是他心中旋律化一面的挣扎,而不再有《剪纸》和《筛选》那样单纯狂重的歌曲。
    布奇正好也是个自称“流行虫”的人,他尽管知道在地下音乐圈内公开承认对旋律和动听的喜好会与某些人关于地下音乐必须晦涩难懂的观念相抵牾,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独特信念,而这正好同柯特朦胧的本能一拍即合。柯特极为兴奋,“我终于走到了这一布,把流行音乐同我们的沉重一面用正确的方式加以结合,它的确结合得很成功......每个人都说那的确不错。”
    由于不再像录《漂白粉》那样匆匆忙忙,柯特便愈来愈认真地琢磨修改作品,并且对制作效果有所讲究,这就直接导致了对查德鼓声的不满和纠正。在《漂白粉》期间,柯特其实也有不满意的时候,但在当时的条件和时间限制下,他只能听之任之;而如今,他越来越不愿意容忍那显然脱节的鼓声。
    同时,查德也是一位会弹吉它、贝司,会拉小提琴的乐手,他也曾创作了一些歌要让月队演唱,“我想更多地介入乐队,并且取得一种举足轻重的感觉,我喜欢在乐队里打鼓,可是我还想更吃重一些。”然而,尽管他的音乐爱好同柯特和奎斯极为一致,都喜欢过“披头士”、“即兴聚会”、“傻帽冲浪手”之类,但他的作品全都是那种带有牧歌色彩和艺术摇滚风格的歌曲。柯特认为那是些很蠢的“小精灵音乐”,“涅磐”或许是要接受些新东西,但查德的创作显然不适合乐队演奏,如同柯特所说,“你会有点起鸡皮疙瘩,因为那种音乐太傻乎乎的了。它就是不好,没什么可说的。这是很糟糕,因为他感到自己不是乐队的组成部分,因为他没能真的有所创造。”
    对查德而言,那则长期流传于摇滚界的笑话必定让他感同身受,这则小幽默是这样的:“问:鼓手被乐队开除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答:喂,哥几个,我写了几首歌,让咱们来练练吧。”
    柯特一直认为查德这个人不错,但他们始终没能心有默契,其情形同贾森毫无二致。用柯特的话来说,“我总是想来点‘朋克摇滚’之类的事儿,我有一种严重的‘约翰尼.罗顿(Johnny Rotten,“性手枪”主唱)情结’。”而查德的观念就如同他的音乐一样,带有他生长之处班布里奇岛的特点,顶多达到了一种准嬉皮的程度,离朋克的愤世嫉俗和悲观失望还有一程行程。因此,他们两人之间在精神状态上总是显得格格不入。柯特总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别人的缺点,查德对此难以容忍,尽管柯特自知这并非优点,但他总是难以自制。如此一来,查德便同柯特日渐离心,因为柯特所攻击的许多人与事,恰恰是查德可能看重的。他们尽管很少为此发生公开冲突,但早已对一切心知肚明。
    由于柯特自小习鼓,后来也当过鼓手,他自然会对鼓声吹毛求疵,这一方面使他更瞧不起查德的鼓技,另一方面也加深了二人的矛盾。柯特说查德“老是打错拍子,而且也不是个强有力的鼓手”,但他毕竟比乐队用过的其他鼓手强点,所以柯特总是鼓励查德去多学几手,让自己能有所改进。
    柯特和奎斯都不满的另一点是查德似乎老是体力不济,他在演出时很快便疲惫不堪,然后出错的地方越来越多;一旦有休息机会,查德似乎歇起来就没完。奎斯回忆说“有时候正当来劲的时候,他却像消失了,一点鼓声也听不见。我记得我同柯特两人大眼瞪小眼,心说,这都他妈怎么回事呀!”
    柯特则把乐队有时候会把一切都砸得稀巴烂也归咎于查德,“我对查德气得要命,所以跳到了他的鼓架上,把吉它砸个粉碎。”
    日复一日,柯特再也无法容忍查德,查德也日渐消沉。终于,柯特和奎斯决定让查德离队。他们俩怀着一种难受和紧张并具的心情,到班布里奇岛上查德的家中告诉他这一决定。在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由奎斯说话,然后他们拥抱告别。柯特说,“我觉得就像刚杀了个人。”
    同贾森一样,查德坚持是自己主动退出了乐队,“我从未感到我全身心地处于乐队之中,我感到我仅仅是个打鼓的,我想他们干嘛不干脆弄一台鼓机——把它随身带上,然后调校好,这不就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一切了吗?”
    分手的结果尽管不能说是皆大欢喜,却也没有什么离愁别恨。查德后来说,“即使到现在,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我可以留下的,可我没留,但我同他们在一起时还是很愉快。”
    柯特则不无羡慕地说,“我其实挺喜欢他的,因为他对自己的一切真的很满足,他似乎是个真正快乐的人,而且一直快乐。”旁观的帕维特则说,“我有时候觉得有点对不起查德,.....我认为他们不怎么尊重他。”
    不管怎么说,柯特和查德都可以自走自路了。查德后来去了“火蚁”(Fire Ants)乐队,但他的名字永远保留在了《漂白粉》和《乱伦灭绝者》之中。
    查德离队后,“涅磐”为了能够完成同“音速青年”一起在美国西海岸的巡演,只得又找来了戴尔.克罗弗。戴尔同意参加,但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不能跳到他的鼓上去。柯特和奎斯答应了他的条件,在这场巡演之中不仅没有跳上鼓架,甚至连一把吉它也没砸,因为戴尔说过,吉它也有灵魂。
    巡演结束之后,临时充任鼓手的是“蜜浆”的鼓手丹.彼德斯(Dan Peters),“蜜浆”因为吉它手史蒂夫.透纳(Steve Turner)决定要上学而暂告停顿,彼德斯便自告奋勇来到了试过许多鼓手都不满意的“涅磐”。由此,“涅磐”也开始在彼德斯那间位于西雅图南城的被称为“德国船”的真正的邋遢排练室操练了。彼德斯的这间大屋曾经是从“叫树”、“泰德”到“七年悍妇”(Seven Years Bitch)等极多非主流乐队的温床,如果要寻找“邋遢乐”的诞生之地,那就非此处莫属。柯特的鼓声标准向来是猛准狠,彼德斯猛劲十足,但他的鼓太小,所以在排练时,总能听到柯特在大叫“我听不到大鼓,我听不到大鼓!”情急之下,柯特给彼德斯带来了一套新鼓,但彼德斯并没有太当回事,他只取了一只鼓来用。但柯特显然很当回事,他想要的是那套大鼓的巨响。
    1990年9月22日,彼德斯随同“涅磐”与“讨厌鬼”一起在西雅图国际赛车场举行了一场演出,这场有1500人出席的演出是“涅磐”当时的最大型演出,他们在台上唱了几首布奇制作的小样中的新歌,当天的舞台上没有保安,所以观众不断地爬上跳下,现场一片欢腾。
    在当天的观众中,便有一个名叫戴夫.格罗尔(Dave Grohl)的人。
    戴夫1969年1月14日生于俄亥俄州的沃伦,随后同当记者的父亲和教中学英语的母亲一起四处搬迁。同柯特和奎斯相似的是,戴夫的父母在他6岁时便告离异。他随母亲一起主在华盛顿特区。戴夫从小喜爱音乐,12岁起便潜心钻研吉它,并写下关于自己朋友和小狗的歌。同柯特一样,当他接触到朋克音乐时,便不仅成为《极度摇滚》的忠实读者,而且决心要自己朋克一把了。高中时,他组建了一支自己的朋克乐队,名曰“迷糊宝贝”(Freak Baby)。当他发现自己乐队的鼓手技术太糙时,便自己坐到了鼓架前苦练鼓技,即使回到家中,他也要用椅子、书本和床拼成鼓架,随着DRI、“榜脑袋”(Bad Brain)这类硬核乐队的音乐席练鼓技。后来他把乐队的贝司手赶走,让原来的鼓手去弹贝司,自己坐到了鼓架前,开玩快节奏的硬核摇滚,后来他们的节奏快得连乐队的名字都改成了“快”(Fast)。
    但戴夫最欣赏的鼓手还是“莱德.泽普林”的约翰.博纳姆(John Bonham),“我像发疯一样地扒他的带子,然后自己拼出《克什米尔》(Kashmir)中那种令人叫绝的奇异鼓声,它就像是打开了百万扇新的大门。”戴夫慢慢地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鼓风,“你可以从别的一些鼓手,比如‘棒脑袋’的鼓手、约翰.博纳姆还有‘退化’(Devo)的鼓手那儿拿来一些碎片,然后把它们拼成一种巨大的噪响,那就是我——一个头号扒带高手!”在戴夫的手臂和手腕上,刺了好几个代表博纳姆的三圈连环,后来,他又在边上加上了一个“黑旗”乐队的标记。
    戴夫一直喜欢当地一支名叫“狂喊”(Scream)的乐队,16岁时,当他得知“狂喊”需要一名新鼓手时,便自称19岁而毛遂自荐,几经努力之后终被接纳。于是,他同柯特一样从高中退了学。
    在柯特和戴夫身上有许多的共同之处,多年之后,当他们的母亲相见时,发现他们的儿子实在有太同相似的经历,“他们就像一对不知怎么被分开的双胞胎。”戴夫对此不以为然,但他清楚记得上柯特家时,看到柯特儿时在墙上画的上面有个大问号的脑袋时,心里一阵紧缩,因为他在当年也画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图案。“当我看到那图案的时候,我想那真是件怪事。我们俩还都是彻头彻尾的邋遢鬼。”
    同柯特和奎斯都相似的,则是戴夫也是“讨厌鬼”的忠实歌迷,他们三人的第一次相见便是在“讨厌鬼”旧金山演唱会的后台。当时“涅磐”同“音速青年”的巡演也正好在同一城市举行。三人之间只是打了个照面。当时因柯特等人听说,有一支叫“狂喊”的好乐队正在当地演出,于是他们相约而往,并当场被戴夫的鼓声震住。奎斯心说,“天啊,真是个了不得的鼓手,他要是在我们乐队多好。”
    戴夫在“狂喊”中曾参加录制了三张唱片,进行了好几次美国及欧洲巡演。正是在这次演出后不久,乐队的贝司手因为感情问题退出了巡演,在洛杉矶囊中羞涩、进退不得的戴夫给他的好友,“讨厌鬼”的奥斯本打了电话求援。奥斯本知道柯特和奎斯正在为鼓手之事急得焦头烂额,便让戴夫马上同奎斯联系,在短暂的发问之后,奎斯让戴夫立即到西雅图。
    戴夫略知“涅磐”之名,他知道他们有点像“讨厌鬼”,这对他便已足矣。戴夫把鼓架拆掉装进了一只奇大无比的箱子,用另一只大袋装上自己的全部家当,义无返顾地飞到了西雅图。柯特和奎斯都来机场接他,在车上,为了打破难堪的沉默,戴夫递了一只苹果给柯特,柯特却说,“谢谢,我不要,那会让我牙齿出血的。”这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在最初的相处似乎并不融洽。在头一天,戴夫也曾同柯特通过电话,他提到自己曾在奥林匹亚的演出后参加过依次聚会,提到有个哭丧着脸的小妞唱一些狗屁不如的臭歌,有什么“男孩,男孩/真坏/死吧”之类。柯特听后说道,“哦,是的,那是我女朋友托碧。”弄得戴夫无地自容。
    西雅图赛车场那场演出正是在戴夫抵达的当晚举行的。戴夫被这场演出的规模震得目瞪口呆,等他再看到歌迷的种种热情举动和两千件“涅磐”T恤被一抢而空时,他对乐队的号召力已经无话可说。他不知道的是,在西雅图,非主流音乐已经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它正在改写摇滚的历史。
    由于“讨厌鬼”演出在先,等“涅磐”出场时,戴夫已经精疲力尽了,但他还是看出彼德斯显然不是“涅磐”所需要的那种鼓手。彼德斯当天不可谓不卖力,但“涅磐”需要的是博纳姆式的既重又狠还准的鼓手,彼德斯并不完全适合此一标准,他很狠狠响,但缺乏内在的沉重感。
    演出的第二天,柯特、奎斯和彼德斯接受了英国的《声响》周刊的封面特稿专访。由于还不知道戴夫究竟是否合适,柯特和奎斯都没提及换鼓手的事。几天之后,戴夫来到“德国船”参加排练,刚上手两分钟,柯特和奎斯便知道他们踏破铁鞋所要寻觅的伙伴已在眼前。
    奎斯叹:“他是个够狠的鼓手,很有力度,他非常机灵,非常热切,非常有活力。他真摇滚。”
    同柯特那急切而张力十足的吉它和奎斯那沉着而醉意酩酊的贝司相般配,戴夫那时而如雷时而如冲床的鼓声的确让“涅磐”开始充满真正的朋克活力。而这恰恰是柯特一直在寻找的风格。让柯特额外惊喜的是,戴夫的嗓子居然也相当不错,这让他们在现场演出时终于可以出点和声了。
    柯特尽管对彼德斯印象也不错,但他更“不想错过我们梦想中的鼓手,那就是戴夫。他是我们近两年来一直梦想的鼓手。他是个锤子,一个大锤子。”
    柯特给彼德斯打了电话,彼德斯还以为他要谈去英国巡演的事,柯特说:“啊,哟,对了、噢、对了......我们另外有了个鼓手。”彼德斯自称一点也没有乞求留下之意,“戴夫比我更适合他们,事实如此。对我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彼德斯先是到“叫树”呆了一阵,当“蜜浆”于1992年重组时,他又回到了这个被他认为是美国最杰出的乐队之一的老窝中。他唯一耿耿于怀的是,“涅磐”后来“出了一张统统全毙的专辑,我特想我还在其中出力。”
    而戴夫所在的“狂喊”则终告解散,但在1993年该乐队的重组巡演中,他曾重回队中。
    戴夫先是同奎斯一起住在塔科马,一个月后,他搬到了奥林匹亚与柯特同住。即使在柯特这个邋遢鬼眼中,那也是他住过的“最像肮脏猪窝的地方”,其脏乱可想而知。他们俩百无聊赖时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用汽枪对着对面彩票大厦的窗户射击,看谁打得准。他们俩也常常坐在屋里一言不发地看书,或是瞪着墙发呆,顶多是出去看一场90美分的电影。他们俩人很少说话,而最常见的对话便是“你饿吗?”“饿。”
    但在朋友们的眼中,柯特不再像以前那样忧郁了,斯利姆.穆恩说,“柯特好像从他的壳里出来了,他好像比以前要快活点了。”多数时候,他们过的是昼夜颠倒的生活,因为排练都在晚上进行,早晨6点他们入睡,经常到下午才起床。而在晚上驱车去奎斯处排练时,车内也常常寂静无声。终于,在沉寂了好几个星期之后,柯特在回奥林匹亚的车上突然对戴夫说:“其实,我不是老这样的。”他随后又陷入了沉默。戴夫说了声,“噢,真酷。”但他心里在想,“噢,谢天谢地!”
    在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坚持每天晚上从10点排练到半夜1点,配合日渐默契,近乎随心所欲。他们总是以20分钟海阔天空的即兴配合开始每天的排练,试验各种怪声奇效,随后从中发展出无数首歌,但其中绝大多数都被忘得一干二净,连顺手录下的磁带最后也不知所踪。这样消失的歌可能有三四十首之多。
    戴夫参加的第一场“涅磐”演出是在奥林匹亚“北岸冲浪俱乐部”举行的,门票在一天之内便告售完。这是一场狂热之极的演出,戴夫由于过于卖力而当场打断了一根鼓簧,柯特立即拎起那只鼓向观众炫耀,让他们瞧瞧“涅磐”的新鼓手可不是等闲之辈。
    随后,他们同L7乐队一起进行了欧洲巡演,此次巡演已不同上回,每场演出观众都不少于一千人,而英国所有重要的音乐媒介都对巡演作了报道。柯特半开玩笑似地对《声响》杂志说:“我不想干其他任何工作,我没法同别人相处。也许我是该试着再干点别的。我一生的梦想就是当个大摇滚明星——趁着能干就赶紧干吧”他也半真半假地提到乐队会有一些更为流行化的作品,“我们寻思着也能上上电台,也能多捞几个钱花花。”
    至少有一个人预感到柯特的话并非全是玩笑,此人便是“涅磐”在英国的发行人安东.布鲁克斯(Auton Brooks)。当他听到柯特故意说他们的专辑会成为排行榜头10名时,他认为柯特的表情已经表明他是在说真的,他自己已经预感到了这一点。
    但在巡演完成回到美国后的那个冬天,却是他们一段极为难熬的日子。柯特变得十分爱睡觉,就像得了嗜睡症一样。他总是穿着一件大睡衣呆在屋子里,他自己解释说,“我总睡觉是为了止痛,我睡着的时候,胃就不疼了。然后我又醒了,诅咒自己怎么还活着。”“我就是喜欢睡觉,我发觉自己凡是吃饱喝足或是无聊的时候就想睡觉。如果我不想应酬却又处在个需要应酬的环境里,比如在后台或是在巡演是,我就一整天睡觉。我宁愿一直昏睡,然后及时醒来,晕晕乎乎地到台上开始演出,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小小世界,而不原去面对一切......我觉得我的话已经说得差不多了,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人们每天从说话或是议论那些空洞事物中得到的那种简单的快乐在我看来十分无聊,所以我情愿一睡了之。”
在又脏又小的屋子中呆着或是昏睡,使柯特的情绪越来越糟,而让一切雪上加霜的是,他们尽管已同“格芬”签约,现钱却老是到不了手,所以他们依然极为穷困。到了山穷水尽之时,柯特和戴夫不得不把电视机和音响都送进了当铺,换来救急的钱买来几个热狗裹腹。柯特自嘲道:“同一个身价亿万的大公司签了约却又整个儿地穷困潦倒,也算是件了得之事。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排练,这是唯一救了我们的东西。”
    但柯特毕竟不是个意志特别坚强的人。他干出了一件一生中最大的傻事之一:沾上了真正的“飞”药。柯特倒是坦白地把一切都告诉了奎斯和戴夫,他们俩都焦急万分。奎斯一直是个酒鬼,戴夫也曾在中学时就吸过大麻,但他们都明白,“飞”药可不是用胡闹为理由就可遮掩过去的,它是一个娇艳妖娆的毒妇,它是一道景色迷人的悬崖,它是一场布满鲜花的陷阱,它就是死亡和毁灭的象征。
    因此,当奎斯从柯特打来的电话里得知这一事时,他极为生气地挂断了电话,但随后,他又同谢莉打回了电话,他告诉柯特说,他们都很爱他,希望他不要沾上那种东西。戴夫则毫不客气地告诉柯特,这是在玩火自焚,他不愿柯特再碰那种狗屎玩意儿。此后,柯特有所收敛,也从不敢在奎斯和戴夫面前提及此类事。
    也正是在这段时间,柯特又同崔茜有了来往。一天晚上,他们俩驾车去看托碧的演出,半道上,柯特一直迷迷糊糊,打盹不已,很快便进入了梦乡。但崔茜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那么快就入睡过。当他们看完演出到另一个聚会去时,柯特要崔茜先把车开到他住的地方,说他想上厕所。崔茜也随他进了屋。大约15分钟后,她听到洗手间里传来了一声巨响,急忙冲了进去,只见柯特一只袖子卷着倒在马桶上,崔茜手忙脚乱地扶起他,却见他马上又迷糊起来,然后一阵狂笑。崔茜大叫:“柯特,瞧你干的狗屁事!”柯特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干什么?”崔茜毫不留情地揭露道:“你看看你自己,柯特,你挽起了衣袖,水池里有调羹,你倒在马桶上,地板上还有同漂白粉。你还什么都没来得急藏,你要不是用来洗针头,还弄桶漂白粉干嘛?”柯特只好低头不语。
    事实上,不仅是崔茜一个人对柯特大发其火,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头号吸毒大国,吸毒也并非光彩之事,许多“剧”毒更是让绝大多数人谈虎色变。柯特在奥林匹亚数年,一直将这类“剧”毒视为畏途,而终其一生,他也自称自己只是“浅尝辄止”,但他毕竟迈出了这危险的一步。他的艺术在摇滚史上无疑是跨时代的,但他的人生道路却在关键时刻同他所不屑的摇滚乐老套悄然重合,因为他走出这危险一步的动机,决不能仅仅用烦闷与胃痛来敷衍,那是从“滚石”的恶少基思.理查兹(Keith Richards)和朋克老玩童伊基.波普一直延续到西雅图音乐圈的所谓的摇滚传统(这样由误解而产生的传统是如此的强大,连中国的某些刚会弹三个和弦的长发青年,也装模作样地强调“飞”是创作的前提),它的实质是将一种因时代和观念的限制而产生的过激反抗形式变成了逃避和享乐的借口。同许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摇滚少年一样,柯特视基思.理查兹的生涯为”有种魅力“,而伊基.波普,更是他的”绝对偶像“,柯特自然会以次来减轻心理压力。但不管怎么说,柯特为此举已付出并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当他有一天因胃疼而蜷缩在后台而被人们说成是犯瘾时,他会委屈得想痛哭一场;当有一天传媒关注他犯禁与否甚于关注他的艺术杰出与否时,他会愤怒得拍案而起。也许只有到了那时,他才会被迫思考,一个纯粹的朋克,尽管会有许多的叛逆之举,但沾上”飞“药,恐怕只会成为艺术的累赘。也许他永远没有这样想过,但他的一生中,因”飞“药”而引起的烦恼和痛苦会远远大于它带来的短暂快感,这或许是有违朋克精神的计算,但我们或许可以断言,“飞”药,同艺术的精神无关,同摇滚的实质无关,同朋克的反抗无关,因为它已经是所有领域(在美国,尤以医药界为最)无所追求或只追求快感的人的借口,更是无数种杀人越货方式的理由。当摇滚和朋克的魅力尚不足以占有一个朋克摇滚乐手的全部生命冲动以帮助他抵御来自艺术之外的某种魅力,我们即使无法说他是在背叛,也起码可以表达某种失望,或许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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