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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涅盘连载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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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3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学校(下)
      
     文/郝舫      
      
隐士:“我没法同那些俗人相处”
    奥林匹亚不仅让柯特一生中第一次找到了赞赏和拥抱他的天才之地,似乎也暂时找到了他一直受挫的感情的归宿。正是在这儿,他有了一生中第一个真格的女友崔茜.马兰德(Tracy Maramder)。
    崔茜同柯特以前见过的那些“傻乎乎”的小妞们不大一样,她总是穿一件斑马条外衣,头发染成红色,她有些怪癖,但生性温和、举止得体。他们是通过布斯.奥斯本相识的,崔茜眼中的柯特长副娃娃脸,瘦小文静。她被他深蓝色的眼睛深深打动,“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蓝的眼睛。”
    崔茜住在奥林匹亚,她常来看“讨厌鬼”的排练,她当然也对“讨厌鬼”巡演大客车车侧的那幅巨大的“吻”彩画印象深刻。有一次,奥斯本告诉崔茜,这幅非凡力作便是柯特的作品,他画这幅画时,一支笔坏了,他就会跑到商场再搞一支。崔茜认为这的确很酷。从此她便常与柯特来往。
    1987年秋,当柯特因为好几个月没交房租而即将被赶出在阿伯丁租住的小屋时,崔茜提议他搬到她那儿住,柯特答应了,搬进了她那间被柯特称作“鞋盒子”的小屋。
    柯特终于了结了他在阿伯丁北桥立下的夙愿,快活地逃出了阿伯丁。对他的精神和天才而言,奥林匹亚才更像故乡。搬完家的当天,崔茜便去上班了,柯特心满意足地犒劳了自己一顿螃蟹加奶酪。他后来告诉崔茜,坐在奥林匹亚城的硬木地板上来上这么一顿美味,真是十分的“文化”。
    这的确是柯特心中向往的投射,他一生并未上过大学,但他在奥林匹亚这座大学城中厮混,真真切切便是他的大学生涯。在一些充满了艺术气质的人们中间来来往往,使柯特仿佛获得了更多的能量和灵感。他是一个极富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人,这使他本能地渴望更多地与同类人相处,而正是在奥林匹亚,他找到了这样的一些人,也反过来被其同类人欣赏。同时,他用不着像在阿伯丁那样为自己的不合群行为提心吊胆并付出代价,他开始自由自在地留长发,并专心致志地致力于他自称的对“小小的艺术世界的想入非非之中”。他常常足不出户,醉心于一些一直想沉迷于其中的爱好里。他老制作一些迷幻效果的磁带,把布道音乐、政治讲演和广告串在一起,再加上一些快进或慢放的音乐背景。他也曾有过一段短暂的死亡摇滚爱好,重温他曾喜欢过的“黑色安息日”乐队之类,并制作一些满是腐尸、骷髅和魔鬼的天宫图。他也制作过一些拼贴图。但他干得最多的还是画画,他的画作中充满了许多夸张而令人叫绝的意想,常常会出现荆棘从中的婴儿这类场景,谁都可以从中看出那是柯特的自我写照:无助的苦儿在遍布敌意的世界里孤苦伶仃、四处飘零。
    柯特还自己搞了些雕塑作品。他从廉价商店买来些小人儿小物件,然后用粘土把它们重新予以粘和拼结,做成一些极其精美复杂的雕塑品。有一次,他用这种方式做成了一件6英尺见方的大家伙。每个见到这件作品的人都拍手叫绝,好些人都劝他把这件作品送到经常有各类艺术品陈列的“史密斯园地”咖啡馆展出,科特却断然拒绝,并把它全部捣毁,重新又做起了一个新的来。
    柯特还有一个古怪的爱好,就是用飞虫来做装饰品,“我对那些飞虫喜欢得着魔,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它们吸引着我。我一早醒来的时候,那些飞虫其实早让我好几个小时没睡着了,它们在我脸上飞来跳去、嗡嗡不停。它们老是袭击我。在我的生活里老是发生着这种事。”柯特把飞虫用线吊起来,挂得满屋子都是,到后来各种各样的虫子都收集齐了。
    柯特和崔茜的小屋中除了布满虫子之外,还同样是其他动物的乐园,出了陪伴柯特终身的布猴子“金金”之外,他们有3只猫、两只兔子,好几只宠物鼠和一大堆乌龟,弄的屋子里臭气薰天。有一次,奥林匹亚朋克乐的圈中人布鲁斯.帕维特(Bruce Pavit)来玩,就被一只宠物鼠在手上咬了一口,这个后来创立了“地下流行“(Sub Pop)唱片公司的人“像个娘们儿似地大叫起来”,让柯特他们乐得不行。柯特也没忘了他一向的最爱----收集和制作瓷娃娃。他发现了一种在加热后可以变出各种各样颜色的陶土,便用它来做各各式各样的瓷娃娃。他找来一些布娃娃,用陶土捏出相似的样子后在炉子上加热,直到它们看起来像古董娃娃。他喜欢收藏的是古董玩具娃娃,越是怪诞、生动的他越是爱不释手。
    但柯特最下功夫的依然还是他的音乐,他像个苦行僧一样天天不忘他的音乐。后来同迪伦.卡尔森一起搬到柯特隔壁住的斯利姆.穆恩回忆说:“他就像一个洞中的隐士,他留给我们的就是这种印象---- 一个狂热的隐士。他一天到晚足不出户,坐在那儿弹12小时的吉他。”
    很少出门的柯特却在小城中越来越受到欢迎,当他参加聚会的时候,他总是找个地方坐下,一言不发地微笑着。圈中的人都很喜欢他,但他们说不出喜欢他的理由;他们也欣赏他的音乐,但同样也说不出缘由。类似的情况在以后也会层出不穷,或许柯特的确道出了人们想说而未说出的心声,它让我们太过震惊欣喜,忘却了应该怎样赞叹。
    柯特坚持要用乐队偶尔演出挣来的钱分担一部分房租,崔茜则认为与其如此,他还不如出去找个工作。柯特听到这话就会赌气出门,呆在他的破车里睡觉。崔茜只好依然让他在家呆着,既当他的情人,也当他的庇护人。
    但是,为了筹够钱为乐队录制一盘象样的小样,柯特不得已还是出去打工了。他每天都同两个老欺负他的同事开着破货车为别人送货。一开始他还尽心尽力,但渐渐地便不耐烦了。他开始随随便便地把顾客的货物往门前一扔,然后回家蒙头大睡。他承认自己很懒,但更大的问题在于,“我总是同同事们搞不好关系,我没法和那些俗人相处。他们真让人讨厌,可我又没办法不搭理他们。所以我只好勇敢面对,而且还告诉他们我讨厌他们那套。”这招来了那帮身高马大的同事更多的欺负,他们叫他“二尾子”,经常把他在车旁推来推去。
    也就是这个时间,他开始有了撕心裂肺般的严重胃痛,“那是种火烧火燎、令人欲呕的感觉,我可以感到胃在悸动,就像胃里有一颗心,而它又受了重伤。我都能感到它皮开肉绽、鲜血直流……这是我经历过的最难受的痛苦之一。”这种胃痛将一直困扰柯特,它的后果不仅仅是身体的不适,它也将长期影响他的心理,并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
    好在柯特的主顾里有几个医生,他们教会了柯特从货物中偷药,柯特最喜欢用的是可卡因和维可定,后者是一种麻醉性的止疼片,这些药或许让柯特止住了胃痛,但也可能让他更怀念“飞”的感觉,所以他也会想法偶尔“飞”上一回,熬过那些痛苦难耐的时候。
    这也许便是柯特这个苦明儿童的宿命,他总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时刻,即使在奥林匹亚这段安宁而平和的日子里,即使他已逃离了令他压抑苦闷的阿伯丁,即使在他似乎已经得到了他盼望已久的、要求并不算高的顺心时日里,也总会出现令他心烦意乱的麻烦和痛苦。这是他未来人生的预兆,也许也是所有心中有所追求的人的写照。人生似乎总是如此,有的人不费吹灰之力便可野渡横舟、独钓寒江雪;有的人则竭尽全力,也只能枉叹月缺、看孤鸿明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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