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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涅盘连载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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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3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无嗅觉的徒弟(上)
      
     文/郝舫      
      
    “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哪儿窜出来把他们逮住。我成天就想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是扯淡。
    菲比老妹半天没出声。后来她开口了,却只说了一句:“爸爸会宰了你的。”
                   -----赛林格(J.D.Salinger):
                     《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

         The boy with the thorn in his sids
         Behind the hatred lies
         A murderous desire for love
         How can they look into my eyes.
                    ----The Smith "The Boy with the Thorn in His sids"

废城:“我恨爸爸,我恨妈妈。”

    在美国的大西北,是她那被称作“常青州”的华盛顿州。在这个常青州的边缘,在一座的确曾经常青的小城---阿伯丁(Aberdeen)。
    阿伯丁距西雅图近百公里,位于太平洋边的一个犄角之处。这座小城约4英里宽、3英里长,其东部和北部由一座小山相连。这是曾经繁荣一时的伐木工业小城,还曾是美国西海岸最为风流的淫窝,但如今已因可用材日趋减少和经济逐渐衰退而慢慢步想死寂。在小城的四周,处处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树桩;而昔日曾经热火朝天的厂房,今天则在阵阵暴雨和场场浓雾之间如鬼魅般闪现;那些曾经被称为“女士公寓”的风月场也早已灰飞烟灭。
    多年以来,这座小城中唯一可称生意兴隆的场所便是它的小酒馆,唯一有利可图的耕作便是偷偷种植的大麻和幻菇。小城中更多的人常常在失业的阴影下徊徨,更有一些人不堪郁闷,干脆自作了断,省的苦度余生。阿伯丁地区的自杀率由此名列全美前茅。
    这便是柯特.科本的成长之处,一座他用一生的气力逃出却又永远无法摆脱的小城。
    在阿伯丁东北部的小山之上,住着小城中最有钱的人们,他们是当地曾经兴旺的锯木厂的业主们。他们那些漂亮的维多利亚式小木屋依然不减当年的风采。在小山之下,则是一片被称为“公寓区”的平民住宅,柯特便在这儿长大。
    同周围那些油漆退尽、屋顶残破的小屋相比,柯特家的屋子一直显得非常整洁,那是因为他的父亲---机修工唐纳德.科本(Donald Cobain)一直尽心尽力地维护他们的小屋,柯特后来却对此挖苦到:“打肿脸充胖子。”
    柯特的母亲温蒂(Wendy Cobian)对她的金发小儿子非常宠爱,她后来又为柯特生了个小妹妹,但她一直觉得小柯特才是她生活的动力。
柯特回忆说,“我曾是个极其幸福的小孩。”此言不虚。他是温蒂8个兄弟姐妹中的头一个后代,自1967年2月20日柯特降生之后,他的舅舅、姨妈们常常为争着抱他而吵得不亦乐乎。他成了整个家族注意的中心。
   儿时的柯特也的确引人注目,他从小便表现出了唱歌跳舞的天赋,这也许有家庭的遗传虽吕吴 因子。温蒂的一位长辈是位名气不小的歌星,而柯特的一个舅舅查克是支摇滚乐队的成员,他的玛丽姨妈则弹得一手好吉他。柯特自小便不怯当众表演,他为亲戚、为父母的朋友、为卖糖的老头不遗余力地又唱又跳,还学会了表演各式小品。
    但柯特也如同许多聪明儿童一样总是体弱多病。小时侯,由于消化不良,大人常给他服用“利他宁”(一种类毒品制剂),而多动症又使他无法安坐,镇静剂则常让他在课堂里睡着。
    而更让他痛苦不堪的则是慢性支气管炎,后来他又得了轻微的脊柱侧突。这一切都让柯特本来快乐之极的童年蒙上了阴影。
    但他幼小的心灵第一次真正蒙上的阴影无疑是父母的离异。
    1975年,当柯特刚满8岁时,他父母长时期的争吵让 这个曾经温馨的小家庭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同许多夫妻反目一样,温蒂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唐纳德不爱她;而同其他感情裂隙不一样的则是,温蒂所痛恨的并不是插足的第三者,而是唐纳德醉心的篮球和棒球。尽管唐纳德自始至终不同意离婚,但正是他成天在外忙于当教练、作裁判,置妻儿于不顾,为温蒂的愤怒之举埋下了伏笔。
    唐纳德和温蒂忙于互相指责,甚至将柯特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这似乎是所有离异夫妻的本能。他们无暇顾及的则是儿女们的痛苦和绝望。
    这是柯特一生中第一个真正重大的事件。先后在“涅盘”乐队中呆过的乐手大都来自父母离异的家庭,从一个侧面就说明了一切。温蒂后来也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她无不歉疚地回忆说:“在我们离婚之后,他(柯特)完全变了。我想他感到羞耻。他变得非常内向---他把什么都藏在心底。他被这事给搞垮了。”
    柯特曾经是一个十分热爱妈妈的孩子,他每天都要好几次拥抱妈妈并亲亲她的脸;当别的男人多看了一眼她时,他都会非常愤怒。他有一次甚至为此向警察告发了一个男人,因为他觉得那男人不该盯着他妈妈看。
    但现在他却像换了个人,他在自己小屋的墙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恨妈妈,我恨爸爸,爸爸恨妈妈,妈妈恨爸爸,这真让人难过。”在高一点的地方,他画了一幅爸爸和妈妈的漫画像,并在边上写下:“傻爸爸,傻妈妈”,底下则画了一个脑袋,脑袋上是个巨大的问号。
    父母离婚之后,柯特先是同母亲住在一起,但他妈妈后来有了个情人,而柯特对他极为讨厌。于是,他住到了父亲那儿,同样是在一段亲密无间的父子生活之后,唐纳德违背了曾向柯特作过的不再结婚的诺言,给柯特娶了后妈。
    于是,柯特不再像过去那样奉父母之命为圣旨。温蒂一向总是自认高雅,不让柯特同穷孩子们玩。但柯特却发现,那帮脏兮兮的穷孩子比有钱人家的子弟酷得多,所以他一半是故意违抗母命、一半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同他们在一块儿游荡(多年之后,柯特从这些穷孩子那儿学会的脏头发、破衣服和下层精神将会风靡世界,连《名利场》(Vanity Fair)上的名流照也装模作样地做平民状起来,巴黎的模特们也开始了另一种搔首弄姿)。
    同样,柯特也对唐纳德想让他成为体育明星的梦想深恶痛绝。也许是因为没能让对自己抱有莫大希望的父亲如愿,唐纳德把一切梦想都押在了柯特身上。他强迫柯特参加了中学的摔跤队,期望他能借此出人头地。但柯特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同那些四肢发达的大块头们相处。
    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对付父亲。在全校摔跤比赛上,他双膝跪地两手扶地;笑嘻嘻地望着观战的父亲,一言不发地等着裁判吹响哨声,让对手把他压倒在地。唐纳德看了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地走出了赛场。这天晚上,柯特被赶到了舅舅家过夜。
    唐纳德也曾带柯特去打猎,但一到林子边柯特就不再往里走,而情愿百无聊赖地闲逛一天。
    他当时还并无后来的环保意识,他只是觉得那显然不是自己心里想干的事。
    柯特有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同唐纳德的设想风马牛不相及。他知道在父母的眼中他已是个问题儿,但他自愿成为他们那种生活和他们那种理想的局外人,他不想用他们设想的方式出人头地,他只想干他自己想干的一切,同那个理想相比,父母之命显得那么苍白;而为了那个理想,他也愿意永受屈辱。
发表于 2002-8-3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这句话最适合了~~

天将降大任于世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老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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