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KBEAR

【追责到底】KBEAR魁宝-信仰耳机涉嫌盗窃案进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2 2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不违法的吧,这种又没签合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贴吧找他学校,然后在里面找人,他马上成名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贵州省六盘水市
盗窃不太符合,涉嫌侵占罪更准确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这家伙确实有点没心没肺了,太不地道了。我在一些产品群里认识的烧友,都十分放心发他家闲置的塞子耳机给别人的,别提什么压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耳机这玩意价格时高时低。真假鱼龙混杂,无论试听也好买卖也好都应以诚信为本。这货真是搅屎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据为己有已经很过分,竟然拿去卖,真的太恶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常德市
马听 发表于 2021-1-22 20:19
盗窃不太符合,涉嫌侵占罪更准确些。

确实是盗窃,侵占和这个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萍乡市
犬犬 发表于 2021-1-22 20:13
不违法的吧,这种又没签合同的

微信上接受要约 就算没有签合同 也构成了实质性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支持魁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萍乡市
最好的就是告知学校。通报批评。受点教训是为他好。心慈手软是害了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黑龙江省大庆市
xsox 发表于 2021-1-22 20:34
确实是盗窃,侵占和这个不一样

侵占是指对本公司组织或单位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有,这个是盗窃没毛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
客观说句,如果想帮这个孩子,一定要把他交给警方。这其实不是害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贵州省六盘水市
xsox 发表于 2021-1-22 20:34
确实是盗窃,侵占和这个不一样

两罪都是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盗窃通常是秘密手段。而他最初占有耳机是基于试听而取得了耳机的保管权,后来拒不归还擅自处分才体现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所以我觉得是侵占。按耳机的价格无论盗窃还是侵占肯定都是不达刑事立案标准,但是违法是没跑了,干出这种事来,除了胆子肥还说明人也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大连市
这种人给我们耳机发烧友这个群体丢脸,我们这个群体应该是喜欢音乐追求高雅的高素质人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梅州市
支持毒打
现在这个社会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孩太多了
还自以为拿他没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徐汇区
什么信仰耳机?多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Hack3456 发表于 2021-1-22 20:41
侵占是指对本公司组织或单位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有,这个是盗窃没毛病

你说的是职务侵占,两个法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照雪灰 发表于 2021-1-22 19:27
不要给机会,痛了才知道错了,搞他奥利给

你女朋友还要不要的?灰少,漏气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贵州省六盘水市
Kanan123 发表于 2021-1-22 21:10
你说的是职务侵占,两个法条

刑法有职务侵占和侵占两个罪名。前者是公诉案件,后者是自诉案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常德市
马听 发表于 2021-1-22 20:49
两罪都是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盗窃通常是秘密手段。而他最初占有耳机是基于试听而取得了耳机的保管权,后来 ...

给个警告处分就够他受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3-28 19:2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