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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同意这位朋友的说法。首先,我觉着这是闲鱼,不是商家,不可能做到顾客就是上帝,也没有义务做到向商家一样的服务。所以你说的几点我有的不能认可。首先,的确是卖家出错在先,应该寻求弥补,但考虑到卖家也是个上班人,不是职业卖家,不可能实施追踪什么的,不上班了?但确实应该提前通知买家一方,这是没有异议的。然后我也赞成卖家应该先转48给买家,因为这对买家来说,就是包邮的含义,买家的3800里已经包含了邮费,不应该再垫付48了。但对于卖家而言,给快递方48和提前转48给买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所以要求买方先垫付也是可以理解的要求。总之,就事论事,卖方出错在先,也理应积极寻求补救措施,这就需要双方协商具体操作方案,可以在协商中作出适当妥协,比如先转48。。。。。。可就在协商刚要开始的时候,买方来了个人格安慰,导致协商失败。而且,原则上包邮的前提是交易成功,交易失败并且不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来回运费分配问题也应该是协商解决,而不是理所当然的卖家承担全部。而导致协商失败的原因几乎完全是因为买家单方面的垃圾话输出,所以,我觉着大问题是买家的,而不是卖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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