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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ctang305 于 2020-8-9 10:34 编辑
些人觉得外国人用过的设计就是唯一的,神圣的,不能再用了。人家如果有专利,但专利保护期过了,为什么不能用呢?我们的三国志都被各种国内外小说,漫画改的面目全非了,怎么没见人出来喊一句“无耻”呢?你们的“文化背景”认同和骄傲呢?相反六小龄童一句“改编不是胡编,戏说不是胡说”倒是被吐槽了n久。如果外观没有特别专利,那更不存在“能不能用”的问题。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啊。凭什么骂人家“抄袭”和“流氓”呢?不就是索尼知名大公司吗?
有些人就是洋奴思想太重,本来就是好的设计,但30年过去了。现在在好的设计上进一步用更现代,更好的技术进行重新诠释,有什么问题吗?外国此类现象更是不胜枚举,怎么就能被冠上“致敬”,“借鉴”的辞藻呢?难道是因为都是洋大人,说不得?米饭用这个外观,说明他认为这个外观是封闭耳机壳体的一个“最优解”。这不正说明索尼当初设计者的“伟大”吗?
这就和固定翼飞机总归是一个符合空气动力学的机身,机翼,尾翼等等的组合体。在目前没有更进一步的技术支撑更别致的外观前,这就是“最优解”。那世界上的固定翼飞行器不就都是“抄出来”的了吗?对哦,怪不得美国人说中国抄袭他们的F22,看来这之间的逻辑是一脉相承的。
有人要觉得这段话是“洗地”什么的,那是你的自由。声音这种东西也是一种物理现象。那就必然决定了音箱,耳机的设计要遵循必要的物理规律,那就必然有无法忽视的,必然存在的雷同。在一个讨论耳机的论坛上大谈其他无关的东西,我不知道是有意识地为了把话题带出“耳机”这个范畴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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