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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没有所谓的“低价使用权”,倒是有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条款。你通过PY价买到低于品牌方定价的产品,本身就已经满足“不当得利”的条件了,自己斟酌吧!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法律范畴,而非刑事犯罪。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核心条款是第122条,该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 一方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财产的积极增加(如取得物权、债权等),也可以是财产的消极增加(如本应减少而未减少的情形)[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 他方受有损失:损失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或应得财产的未增加[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 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并非直接因果关系,而是牵连关系,即如果没有一方的获利,另一方就不会遭受损失[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 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即得利人取得利益缺乏合法依据[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成立后,受损方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返还范围根据得利人的主观状态(善意或恶意)有所不同:
- 如果得利人是善意的,返还范围限于现存利益;如果利益已不存在,得利人无需返还[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 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返还范围包括利益的全部价值,即使利益已不存在,得利人仍需赔偿[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不当得利与刑事犯罪的区别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其目的是恢复因不当得利而失衡的利益关系。而刑事犯罪(如诈骗、侵占等)则需要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并且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因此,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但某些行为可能同时构成不当得利和刑事犯罪,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综上所述,不当得利在我国法律中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目的是通过返还利益来维护公平正义[color=var(--rag-color)][backcolor=var(--rag-bg-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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