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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音乐”译自英文的“Crossover”。在欧美乐坛,使用“Crossover”的说法比“Crossover Music”多一些,正式一些;在我们的语境里,“跨界”与“跨界音乐”会有动词与名词的差别。就形式而言,“跨界音乐”大多为古典乐与流行音乐的互相串联:如用流行音乐的表现方法演绎古典音乐,或用古典音乐的表现方法演绎流行音乐,或自创一些融合古典与流行音乐素材的曲子。但无论怎么说,这都不难看出,跨界音乐融贯古今,比起流行音乐更内敛,较之古典音乐又更为活泼。
跨界音乐(Crossover)大约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了。它总是以一种音乐风格的身份出现,人们也接受了这个概念。起初,跨界音乐是唱片工业的一个“门牌”,不同类型的唱片都可以打上这个牌子。莎拉·布莱曼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跨界音乐其实是出于商业目的而被制造出来的叫法”,但这个叫法在不同时期已经有了不同的意义
在诞生之初,跨界音乐在美国跟排行榜密不可分。而排行榜不仅是唱片业的销量指针,也是文化生态的一种体现。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跨界音乐指某些在不同类别的排行榜上登榜的唱片。例如一张唱片既上了迪斯科榜,又上了节奏布鲁斯榜。而流行榜(pop chart)本身就是一个大的跨界音乐排行榜,因为那上面根本就是一个大杂烩,不管是爵士、古典、还是摇滚,只要热门起来,就都挤上了这个榜单。而那时候的排行榜类别,还体现出黑与白的种族划分。当一位黑人歌手的唱片打入白人唱片排行榜时,即便音乐风格差不多,也被认为是“跨界”
到了70年代,融合爵士(Fusion Jazz)的商业成功启发了很多唱片制作者,他们纷纷把爵士乐与其他各类音乐进行“融合”,开发出很多新种类。而唱片公司则精明地把它们统一标称为“跨界爵士乐(Crossover Jazz)”。这类唱片听觉上非常讨好普通听众。后来事实证明,跨界爵士乐是爵士唱片市场复兴的一剂良方 [2] 。
再后来又出现了“古典跨界(Classical Crossover)“之说,而且成为排行榜中的一类,非常热门。格莱美也在1998年设立了”最佳古典跨界专辑(Best Classical Crossover Album)“的专属奖项,因而古典跨界已经成了最受瞩目的跨界。有时候人们说到跨界,就是指古典跨界。而众多音乐家和表演家的参与也使这个领域变得精彩纷呈,并不能简单地评价为商业噱头 [2] 。
在涉及古典音乐时,跨界不再单单表示多个告示榜的称霸,而是逐步演变为具有三层含义的概念。所谓“古典跨界(Classical Crossover)”,或者是指古典音乐家演奏(唱)流行乐曲或流行音乐工作者演出古典作品,或者是指古典和流行音乐工作者的合作演出,或者是指在创作方面的融合,包括借用流行音乐元素的古典音乐和借用古典音乐元素的流行音乐等等。 [1-2]
古典跨界音乐让人们在一定距离内欣赏其形式美感。像莎拉·布莱曼,她代表了广为大众接受的一种古典跨界模式:曼妙的美声加上流行的编曲。这个模式几乎成了她的专用手法,以致很多歌手竞相套用。实际上,在音乐之外,莎拉·布莱曼代表的跨界音乐很多时候还是一种表演方式:音乐跨界,视觉也跨界。 [2]
而马友友则代表了另一类古典跨界,一种文化旅行式的音乐。正像那张 Appalachian Journey (《阿巴拉契亚之旅》)的名字一样,它用声音描绘阿巴拉契亚山地的美国风情,讲述移民故事,我们听着,正像是做了一次文化根源的寻访。这种音乐不会太让人注意到“模式”,“模式”已经在音乐深度面前隐匿了。这种跨界还可以让我们领略到古典音乐家多面的魅力, 正如在Soul of the Tango(《探戈之灵》)中,含蓄优雅的马友友释放出了拉丁的狂放与市井的欣喜。 [2]
比起专注于古典的音乐家或流行的歌手来说,跨界音乐工作者得到正面评价的机会相对是少的,因为他们总被视为“无法遵守古典音乐和其他娱乐性质音乐的严格界线”的背叛者。但是,对跨界钢琴家欧雷利(Christopher O'Riley)来说,李斯特和巴托克作品中的匈牙利舞曲都算是跨界音乐,他也不认为自己以钢琴演奏电台司令(Radiohead)的作品是一种屈就。他说:“如果你是从打心里歌唱并赋予音乐诚实的诠释,很有可能因此让一个听众听见一些他们从没听过的东西。” [1]
或许分类音乐对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来说,是区隔市场和消费者之必要手段,但音乐家们相信的却是,无论如何分类,音乐本身的影响力是不会变的——很多时候听众受到感动并不是因为他们认出特定的音乐风格或演出方式,而是音乐本身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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