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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去年广州耳机展上盗窃墨菊的人已经被判刑了 [打印本页]

作者: af2000    时间: 2024-9-14 19:31
标题: 去年广州耳机展上盗窃墨菊的人已经被判刑了


介绍一下过程:去年广州耳机展,达音科展位丢失一台乐图钛版墨菊(售价24999元),这是一台定制版,开机会显示达音科的LOGO,独一无二,因此很容易识别。之后很快有人发现闲鱼商家在卖这台钛墨菊,然后就找到了卖给商家这台播放器的小偷。今天达音科发布了后续结果,通过强制执行追回部分赃款。小偷已被判刑。
按照被盗物品的价格,刑期估计2-3年。
耳机展上被盗器材或者丢失器材的情况偶尔有发生,大家注意现场保管好个人物品,大部分丢东西的通常能找回,偶尔有动邪念的,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去年达音科丢器材后的声明:





作者: 八云紫    时间: 2024-9-14 19:34
好似
作者: 阿灰灰    时间: 2024-9-14 19:46
广州...小偷是黑皮吗
作者: af2000    时间: 2024-9-14 20:02
偷这个器材的人还是知道其价值的,不是外行。
作者: 夏季long    时间: 2024-9-14 20:19
如果刷機了,可能就不好追了
作者: kalum    时间: 2024-9-14 20:29
af2000 发表于 2024-9-14 20:02
偷这个器材的人还是知道其价值的,不是外行。

随便一个玩随身的大学生
作者: HydSnail    时间: 2024-9-14 20:35
嘛,有点看不懂。所以东西还回去了吗,那追回来的这部分赃款岂不是这倒霉商家白亏钱了
作者: 音质评标    时间: 2024-9-14 20:49
HydSnail 发表于 2024-9-14 20:35
嘛,有点看不懂。所以东西还回去了吗,那追回来的这部分赃款岂不是这倒霉商家白亏钱了

应该是被抓的人赔钱给商家 商家也不知道 也是受害者

作者: 草莓冰淇淋    时间: 2024-9-14 20:52
咋想的,偷了还敢卖
作者: 轻风之语    时间: 2024-9-14 20:56
知道或“应当知道”
这开机画面都改了,属于“应当知道”了吧
不属于善意第三方了……
作者: zhangyf0303    时间: 2024-9-14 20:56
所以乐图下一代便携播放器什么时候出
作者: cdzsz67    时间: 2024-9-14 21:01
看得出来其实能追回来是比较偶然的,属于这个贼傻白甜,还是要加强主观防范才行。
作者: 中医小钊    时间: 2024-9-14 21:09
HydSnail 发表于 2024-9-14 20:35
嘛,有点看不懂。所以东西还回去了吗,那追回来的这部分赃款岂不是这倒霉商家白亏钱了

商家自己的机器估计亏不了多少钱
作者: 六月二七    时间: 2024-9-14 22:57
活久见
作者: mimasama    时间: 2024-9-14 22:59
为这点钱毁了自己的一辈子,属实是脑子有问题
作者: 新房荡漾    时间: 2024-9-14 23:31
逆天玩意,偷了还放到网上卖
作者: 穷听少年    时间: 2024-9-14 23:45
刚好打了一波一年的免费广告
作者: castigliano    时间: 2024-9-15 00:03
为了这,背个案底,太不值当了
作者: 巴拉巴拉gun蛋    时间: 2024-9-15 00:13
卖了一万一千八,差点买
作者: sethjsdm    时间: 2024-9-15 01:02
要是人家不卖自己用,是不是就找不到人了,这么说,是不是鼓励大家去继续偷?偷了自用就不会被发现,换器材了就随便找个山里带过去一扔就完事儿了
作者: 雨后休闲时光    时间: 2024-9-15 06:08
那位闲鱼商家打过交道,人还是不错的。
作者: 轻风之语    时间: 2024-9-15 07:12
成立善意取得的条件一般为:(1) 其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适用这一制度;(2)其标的不仅限于法律允许流转的动产,对不动产也适用这一制度;(3)第三人取得财产须基于善意,即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
这“第三方开机画面都快提示到LL家了”
大锅……还“善意取得”呢?!
你别告诉我“商家”你不充电,不试机就开始转卖了
反正我个人是最反感那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
作者: 轻风之语    时间: 2024-9-15 07:25
这事说白了盗脏的心虚想尽快出手
肯定给的是好价码儿;
收的人一开机秒懂是怎么一回事
抱侥幸心理——一是上上家认栽不深究,二是尽快出手落袋为安
谁曾想人家是硬茬儿一切走fl途径……
坏人早就坏成了千年的狐狸
你让他装纯装懵懂装傻白甜他也装不像
作者: zhuqiujie    时间: 2024-9-15 07:42
不拿去卖 找个屁啊! 又不是警方自己破获的
作者: 行者无疆2003    时间: 2024-9-15 08:03
这个故事告诉小偷,hifi器材还是自用安全
作者: fixbug    时间: 2024-9-15 09:06
这是贩子吧,不是烧友,说自用就好鼓励偷的,哈哈,有点逗乐,鼓励也不可能去干的,万一被当场抓住呢?
作者: 自选角度    时间: 2024-9-15 09:34
陈述事情经过能看出来鼓励偷了自用?还得是网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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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510yang    时间: 2024-9-15 09:45
我想知道收购了这台机的商家 是不是最终钱货两空 损失惨重?
作者: af2000    时间: 2024-9-15 09:49
sethjsdm 发表于 2024-9-15 01:02
要是人家不卖自己用,是不是就找不到人了,这么说,是不是鼓励大家去继续偷?偷了自用就不会被发现,换器材 ...

实际上只要是决定当贼了,迟早会被逮住的。以前的例子有很多,包括什么用假冒产品调包商家真品退货的,到实体店伪装试听偷器材的等等,最后都逮住了,有金额不够判刑,痛哭流涕请求不要告诉学校/家长的等等,这几年这类情况实际上是少了很多。为了短暂的利益,让一生背上阴影,值不值大部分人应该能明白。

作者: af2000    时间: 2024-9-15 10:04
另外那种“如果有机会,拿走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也没啥关系”的思想真的很危险,跨出第一步,就很难再停下来,直到被揪出来受到严惩。我是亲眼见过这样的人的。
作者: cfc1680    时间: 2024-9-15 10:24
首先不能动贪念。其次,商家也要多多加强防范,不要给人有机可乘......
作者: bitchxy    时间: 2024-9-15 11:16
意思是留着自己用就不会被抓。。。。
作者: soil    时间: 2024-9-15 12:24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 atomicfire    时间: 2024-9-15 12:32
cdzsz67 发表于 2024-9-14 21:01
看得出来其实能追回来是比较偶然的,属于这个贼傻白甜,还是要加强主观防范才行。

话说回来,不这么蠢会去干这事儿吗?
作者: bokiller    时间: 2024-9-15 12:43
前往别抱侥幸心理。
朱元璋年轻时偷鸡摸狗,后面多惨,当了皇帝,儿子皇位被偷了。
刘邦偷鸡摸狗,后面差点被项羽干掉。

作者: bruh    时间: 2024-9-15 12:44
阿灰灰 发表于 2024-9-14 19:46
广州...小偷是黑皮吗

老广是吧
作者: af2000    时间: 2024-9-15 14:53
bokiller 发表于 2024-9-15 12:43
前往别抱侥幸心理。
朱元璋年轻时偷鸡摸狗,后面多惨,当了皇帝,儿子皇位被偷了。
刘邦偷鸡摸狗,后面差 ...

感谢你给小偷们指了条明路:只要以后造反成功就可以了

作者: leobonjovi    时间: 2024-9-15 19:29
还是国内警察给力啊。美帝这边去年9月加州CanJam MusicTeck 丢了一根Orpheus线 ,现在都如同石沉大海,现场没有ccav真的蛋疼。
作者: johnmok    时间: 2024-9-16 01:32
作賊的必需差評。

不過, 沒有那個開機Logo, 還真不好找
作者: castigliano    时间: 2024-9-16 01:44
bokiller 发表于 2024-9-15 12:43
前往别抱侥幸心理。
朱元璋年轻时偷鸡摸狗,后面多惨,当了皇帝,儿子皇位被偷了。
刘邦偷鸡摸狗,后面差 ...

不对啊,你这越说越励志啊

作者: erjiniu    时间: 2024-9-16 12:21
广州这边就是这样,商城里抓个娃娃,小孩偷偷拿你抓到的大人也不管,结算的时候看着自己抓在人家框里,从小培养的
作者: 轻风之语    时间: 2024-9-16 12:47
那啥是由那啥者书写的……不能展开了……
作者: kaige1957    时间: 2024-9-16 13:51
小屁偷判两三年,贪腐几千万造败国家几十亿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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