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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关于谷津QV试听后不归还器材的恶劣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润鑫视听影音 时间: 2017-12-23 14:39
标题: 公告:关于谷津QV试听后不归还器材的恶劣事件
本店于2017年10月起举办了“台湾谷津/台湾天乐全国巡回试听有奖征文分享活动”,活动进行至今已有两个余月,首先非常感谢广大发烧友的支持!
在本次巡回试听活动中,本店遵循着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同时也与试听者之间互相建立了信任感。但在此期间(经本店再三进行情况核实),出现了试听者在试听后不归还器材的恶劣事件!
自该位试听者于2017年11月7日收到试听器材至今,本店曾多次尝试与其进行相关的联系及沟通,但均无果!
(本店电话被对方转移、拒接,淘宝旺旺、个人微信、短信均无回复)
此事件在本次巡回试听活动中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本店已与相关法律人士联系,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为在本事件中,恶意不归还器材的试听者信息:
1. 论坛ID:日耳曼勇士(辽宁大连)
2. 淘宝ID:kama686
3. 联系电话:13358888XXX
4. 试听器材:【谷津Qv+天乐PTX+天乐LOGOS】
5. 发货包裹:谷津Qv+配机电源线+天乐UM3+天乐DCA2+天乐LOGOS+天乐PTX
(谷津Qv序列号:1518902,已备案不给予保修)
作者: 冯赌必晟 时间: 2017-12-23 14:43
都2018了还有这种low货
作者: 打一针人霉素 时间: 2017-12-23 14:44
看看结果如何?
作者: 费加罗的婚礼 时间: 2017-12-23 14:45
这套价值多少?
作者: gebegebe 时间: 2017-12-23 14:46
押金以后高一些…非常支持巡回试听,我都破例写线材听感
作者: muren18 时间: 2017-12-23 14:46
立案肯定够了
作者: 清风music 时间: 2017-12-23 14:47
这回警察管用不?
作者: phoexi 时间: 2017-12-23 15:00
报警呗
作者: wjy640 时间: 2017-12-23 15:25
这种人都有,大开眼界
作者: 北冥有鹏 时间: 2017-12-23 15:31
这种必须报案,够立案标准了
作者: nihao0118 时间: 2017-12-23 15:59
支持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 等待600秒 时间: 2017-12-23 16:24
真是开眼界了,什么人都有。遇到这种“奇葩”一时之间真的没办法。
支持报警,不给他个教训,以后还会出来祸害其他的朋友,污染圈子。
论坛也要给他ID拉黑了。
作者: 就是想知道 时间: 2017-12-23 16:30
必须严惩!不像话。
作者: nosounds 时间: 2017-12-23 16:35
1.非活跃ID
2.起码得看看ID的发帖或者回复历史
3.有些ID是倒卖器材专用
4.论坛可以考虑建立信用记录
5.对于新人或者新ID建议使用押金试听
作者: rails 时间: 2017-12-23 16:43
全部走押金试听就好了....搞什么免费试听
作者: 暗奏 时间: 2017-12-23 16:51
好坏!>.<
作者: ndless_lin 时间: 2017-12-23 16:53
在这么讲信用值得年代里还能做这种事,报警 怼死!
作者: huangbi56 时间: 2017-12-23 16:56
可以立案了吧
作者: 桥本织布机 时间: 2017-12-23 16:58
我记得谷津是押金试听啊?就因为有押金当时我还没去凑热闹。。
作者: jcshp 时间: 2017-12-23 16:59
把自己的信誉贱卖了!
作者: sidewind 时间: 2017-12-23 17:07
这么大金额可以报警了啊
作者: linkak 时间: 2017-12-23 17:09
这种人都有/。。
作者: 大鸟不受飞 时间: 2017-12-23 17:39
没关注这个活动,只是有点不明白,他已经付了押金,就算不归还最多当卖了而已,还是说押金和实际卖价相差较大,恶意不规划设备。
作者: kotaku001 时间: 2017-12-23 17:43
其实金额真不算大,警察想查肯定不难,毕竟有淘宝绑定、快递单等线索。。就怕这样的小额案件被敷衍了事。。
最后鄙视一下害群之马~
作者: zhangran1z 时间: 2017-12-23 18:07
让警察叔叔抓他或者人肉他,这种人不配做烧友。
作者: mzz0701 时间: 2017-12-23 18:08
报警吧
作者: clory98 时间: 2017-12-23 18:09
这电话号码4个8就这么浪费了?
作者: 轻女声控 时间: 2017-12-23 18:11
虽然早有耳闻,但感觉还是太恶劣 让试听环境变的糟糕。
作者: owaly 时间: 2017-12-23 18:14
就怕是专业P子,那想追回来还真不容易
作者: 亚热带雪人 时间: 2017-12-23 18:19
报案吧,够得上诈骗了
作者: yyooccw 时间: 2017-12-23 18:23
怎么会这样?是不是撞车了或者被撞车了?
我好像说得有那么点你们想的意思
作者: cyndi 时间: 2017-12-23 18:45
又是东北地区的,我也参加过几次试听,其中有个下家也是东北的,过程有点不愉快,主要是处事风格太不地道、
从技术手段上来说要找到他易如反掌,但案情太轻微,估计警察叔叔各种理由不管
其实零门槛的试听活动在当前这个大环境下还是颇具魄力的,需要应对国民素质滞后带来的突出矛盾
作者: 山高林茂 时间: 2017-12-23 18:46
鄙视这种人渣!!!!!!!!!
作者: 天涯天刀 时间: 2017-12-23 18:52
别谴责 直接报警吧
作者: serapha 时间: 2017-12-23 18:52
话说,押金是多少?
作者: tc5459 时间: 2017-12-23 18:53
也是万中无一的人渣了~
作者: llbb1101 时间: 2017-12-23 19:30
按网络诈骗犯人肉
作者: 笨鸟先肥 时间: 2017-12-23 19:40
就怕线的成本还不够押金高, 那就尴尬了。
作者: 奇犽 时间: 2017-12-23 20:12
找个洋大爷报案吧。当年被人偷了个爱马仕包和东西报了也白搭。小鬼子前两年丢个自行车前几天洋妞丢个电动车隔天就能找到。
作者: af2000 时间: 2017-12-23 21:44
这个价值应该可以报案了
作者: xinyuek 时间: 2017-12-23 22:25
强烈谴责这种无耻行径。。
作者: wangerw 时间: 2017-12-23 22:48
现在做巡回试听的已经非常普遍了,从来没听过这种事,支持追究到底
作者: cbchicken 时间: 2017-12-23 22:55
额 奇葩 鄙视一下
作者: 萧乡小卒 时间: 2017-12-23 23:07
没想到还有这种人渣,不配做烧油
作者: tommyclerk 时间: 2017-12-23 23:13
唉,厂家为了烧油押金,结果果然还有这种人渣
作者: luomf0321 时间: 2017-12-23 23:27
应该够报案标准了吧,反正手机号是实名制的,查都不用查啊
作者: 映儿 时间: 2017-12-24 00:26
可能人家都过世了,又没来得及交代家人处理!!!
作者: 九峻山之巅 时间: 2017-12-24 00:44
楼上够狠。。。
作者: 593188112 时间: 2017-12-24 00:45
看他聊天回复就不是个善茬,不懂礼貌、自我中心。还挺好奇他平时都喜欢听哪些歌
作者: hi-wowo 时间: 2017-12-24 01:18
手机,支付宝不都实名制了吗?
作者: kooog 时间: 2017-12-24 01:32
本帖最后由 kooog 于 2017-12-24 01:36 编辑
这是典型的侵占,不用报警,假如报警了没受案也不要埋怨警察,因为侵占是要去法院自诉的。
楼上几位说报警的、够立案的、可以立案的,我想麻烦问一下,以什么案由立案?
作者: jonesroy 时间: 2017-12-24 05:27
公司没有风险意识,便宜卖个教训也行吧
作者: acclimatise 时间: 2017-12-24 07:34
这种事只能走法律途径了,不过你们在审核申请试听名单时也是不够严谨,日耳曼勇士一共才在线时间78 小时,你们竟然同意他试听。。。
作者: 福摇直上 时间: 2017-12-24 07:59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干他!
作者: vdgame 时间: 2017-12-24 08:23
就是这样的垃圾,破坏国人的信用
作者: gznmsl 时间: 2017-12-24 08:50
开眼界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nicolar 时间: 2017-12-24 09:08
建议追究到底,严惩业界毒瘤
作者: kevin_dp 时间: 2017-12-24 09:54
想知道此渣人的最终下场
作者: 玫瑰诱惑 时间: 2017-12-24 10:10
烧友一般也没那么坏吧?说不定真有急事,也许被车撞了至今仍昏迷不醒?没法回复
作者: 大卫奥格威 时间: 2017-12-24 10:15
支持曝光 太可耻了
作者: 熊猫视听 时间: 2017-12-24 11:12
这一定是日耳曼龟孙
作者: wahsq 时间: 2017-12-24 12:01
这个活动没有押金免费试听?
作者: dakefly 时间: 2017-12-24 12:47
还有这种烂人,严重影响本坛试听活动开展啊,损害了所有烧友,必须法律追究
作者: hadsid 时间: 2017-12-24 12:48
支持报案
作者: jonesroy 时间: 2017-12-24 13:00
关于试听产品押金:
谷津QM 5000元 谷津QV 8000元
如需搭配天乐线材每条加1000元(可单独试听天乐线材)
作者: rickzw2017 时间: 2017-12-24 14:45
鄙视这种人。
作者: tjdgzyh 时间: 2017-12-24 15:38
我来看看结果的?
作者: 0577 时间: 2017-12-24 16:03
真是社会败类。。。
作者: 左仑 时间: 2017-12-24 16:44
还有这样的老赖啊~
作者: 烧的荷包蛋疼 时间: 2017-12-24 16:48
网络环境真复杂~~关注后续~~报案估计没啥用~~现在的警察1~2W内的非恶心非热点案件他们都不当回事
作者: 琵琶琴瑟 时间: 2017-12-24 19:24
他这手机号也值个万儿八千的,给他废了就是了。
作者: mrldt 时间: 2017-12-24 19:42
电话实名,支付宝实名,发生这样的事,只能是询问相关律师,看看如何处理。
作者: YMMhuang 时间: 2017-12-24 19:46
丢人!
作者: hw666hw 时间: 2017-12-24 20:17
会不会真是家里出车祸或是起火之类影响了……我们要善良点,万一真是他家里死人了呢
作者: wsl1949101 时间: 2017-12-24 20:54
一个耗子屎坏了一锅汤
作者: 山下追风 时间: 2017-12-24 2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 。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啥也别说了,报警抓他!
作者: harry258758 时间: 2017-12-24 21:54
强烈鄙视这样的人
作者: applearea 时间: 2017-12-24 21:58
这个我支持,人家都四个八了,还在乎那点小钱,估计是见马克思他老人家了,盛情难却,像让他当座上客,无法还阳了!故此担待了~!
作者: catkingyes 时间: 2017-12-24 22:58
可以坐牢了
作者: lylby 时间: 2017-12-25 00:27
卧槽才几个钱至于骗么,毕竟只是个兴趣爱好而已,又不是什么身家性命的东西
作者: 海湾大桥 时间: 2017-12-25 00:56
侧面说明骗子也喜欢这机器,不喜欢的话就不会留下了是吧
作者: 海湾大桥 时间: 2017-12-25 00:57
也就这么一说,我有机会申请试听的话,不要不发给我啊 
作者: 小烧不伤钱 时间: 2017-12-25 09:45
按说押金不低,手机号4个8也不便宜,吞了机器个人感觉得不偿失啊。姓名,地址,手机号都是真实的,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难道一点都不在乎个人信用记录和违法风险么。
作者: mczhanglang 时间: 2017-12-25 09:54
现在电话实名制了,破案应该容易吧
作者: mczhanglang 时间: 2017-12-25 09:56
请店家千万不要姑息,务必报警严惩
作者: 迷失的包子 时间: 2017-12-25 10:20
别把人家想得太坏了,也许他只是拿了机器回家路上遇上车祸,已经不在人世了。
作者: d900 时间: 2017-12-25 10:41
这事还是冷静点,一个是觉得如果一个人存心欺骗的话,不会留真实姓名电话地址,除非是临时起意,二是,大家说的,也付过押金了,而且当事人的手机号码等等显示不像是没有经济实力的,还是等看警察蜀黍们是否接下此案吧,另外,我觉得以当事人说话的口吻来分析,还有地域因素来看,更有可能的是遇到打架斗殴事件,估计现在人已经在警察局了。
作者: 流花湖粉丝 时间: 2017-12-25 10:50
看这人手机号,应该不会在乎这点钱才对。但后面失踪了就说不过去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排除此人信誉人品问题,也有可能真的遇到了什么事吧。。等后续结果
作者: chren 时间: 2017-12-25 10:57
啥人都有,这样的人不配当烧友!
作者: wovs211 时间: 2017-12-25 13:06
在这么讲信用值得年代里还能做这种事,报警 怼死!
作者: 葱卷 时间: 2017-12-25 14:14
要善良一些~~~
作者: 墨绿森林 时间: 2017-12-25 14:28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作者: kenny702 时间: 2017-12-25 15:02
先不着急下结论,联系警方了解情况再说不迟
作者: zjzju 时间: 2017-12-25 15:33


作者: operationb 时间: 2017-12-25 16:24
打电话有什么卵用,冬至日烧点纸给他估计那位烧友肯定会收到!现在应该迟了,已被贬到畜生道投胎做癞蛤蟆了。
作者: 润鑫视听影音 时间: 2017-12-25 16:36
本帖最后由 润鑫视听影音 于 2017-12-25 16:37 编辑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回复,押金的话是有收取的 ,此事我会追查到底!
作者: izer 时间: 2017-12-25 17:24
辽宁?哦
作者: 我是坏人 时间: 2017-12-25 21:06
纳尼,还有这种操作
作者: gyong 时间: 2017-12-25 21:17
卧槽,什么奇葩都有
作者: hfq7401 时间: 2017-12-25 22:42
做人还是要有道德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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