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标题: 买家monmax和卖家alfred_ydy交易IE80,请版主鉴定 [打印本页]

作者: monmax    时间: 2017-8-29 14:34
标题: 买家monmax和卖家alfred_ydy交易IE80,请版主鉴定
本帖最后由 monmax 于 2017-8-29 14:43 编辑


1.买方论坛用户名:monmax
2.卖方论坛用户名:alfred_ydy
3.交易物品型号及描述:森海塞尔SENNHEISER IE80耳机,配件及说明书齐全,包装盒非本机包装,无发票无收据,品相95新,声音不偏不破,耳机无拆无修,功能正常无暗病,无进水
4.如鉴定后耳机非正品,有质量问题,品相低于85新有上述一项问题交易取消卖家付来回邮费及鉴定费
5.耳机鉴定符合描述 新旧程度可略有差异 交易成立

请版主鉴定真假,成色,音色,是否有暗病等其他问题。
谢谢。

来回运费及鉴定费由卖家承担,买家支付中介780元,耳机鉴定后符合交易原则交易成立 ,请中介扣除中介费及邮费后将剩余货款支付卖家,谢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4:42
卖家已到位!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4:44
不好意思,我的ID是:alfred_ydy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8-29 14:58
好的。



支付宝  13819237007    杨国良

建行   6227001541980001932 杨国良 浙江省杭州市秋涛支行
工行   9558821205000013979 杨国良 浙江省湖州市双林支行
农行   6228480350098039810 杨国良 浙江省湖州市双林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论坛id和物品型号;
请注意:我不会使用其他账户。

浙江省湖州市 南浔区双林镇 杨道桥 双狮公司 breeze studio
杨国良 138 1923 7007


寄给我的时候请于盒内附一张纸,写上论坛id

*每天发货截止时间16:50  故买方在交易启动之时便可pm我收货地址
格式:省市区 x路x号xx公司   姓名 电话
*买方签收后须于12小时内回帖确认;如超时视为已确认放款
*售方pm账户信息时,注意格式完整:   账号 -  姓名

作者: monmax    时间: 2017-8-29 15:06
已支付宝转账 请版主查收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5:09
monmax 发表于 2017-8-29 15:06
已支付宝转账 请版主查收

我是不是就发货就行了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5:10
本帖最后由 alfred_ydy 于 2017-8-29 15:11 编辑

本人支付宝:13718680981,姓名:杨东耀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8-29 15:19
780已经到账。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7:46
货物已发出,中通快递,单号:536 050 271 896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7:54
我想问个其他问题,不知道版主有没有时间答复一下?
咱们耳机大家坛只是研究耳机吗?有没有别的?比如监听音箱啥的?我现在对监听音箱比较感兴趣,不怎么玩耳机了,我是用监听组建多声道,但苦于就缺一只中置音箱,不知道能不能在咱们论坛找到路子?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8-29 17:54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8-29 15:19
780已经到账。

我想问个其他问题,不知道版主有没有时间答复一下?
咱们耳机大家坛只是研究耳机吗?有没有别的?比如监听音箱啥的?我现在对监听音箱比较感兴趣,不怎么玩耳机了,我是用监听组建多声道,但苦于就缺一只中置音箱,不知道能不能在咱们论坛找到路子?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2 08:42
鉴定结果


耳塞,线材,箱说,附件等全为仿品。
作者: monmax    时间: 2017-9-3 00:38
@中介版主  @alfred_ydy
根据鉴定结果 按照交易约定 交易取消 卖家承担往返运费及鉴定费
作者: monmax    时间: 2017-9-3 00:53
@中介版主  支付宝账号已私信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3 01:31
monmax 发表于 2017-9-3 00:38
@中介版主  @alfred_ydy
根据鉴定结果 按照交易约定 交易取消 卖家承担往返运费及鉴定费

确定吗?要不要再看看呢?
或者能不能详细说说呢?即便是仿品,也让我知道清楚,所谓“死也知道怎么死的”?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3 01:31
咱们讲理,只要把依据说清楚就好,我不会不认账的!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3 01:35
既然我已经从卖家变成了消费者,那么我有权知道细节,望理解!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3 07:25
按照惯例,卖家出示购买渠道和记录的相关证明后,我会告知鉴定依据。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3 14:00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3 07:25
按照惯例,卖家出示购买渠道和记录的相关证明后,我会告知鉴定依据。

我这个是朋友送的,没有渠道、票据,送我的人我已经没办法再问人家了……

也就是说我无法提供您要的这些……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3 14:01
本帖最后由 alfred_ydy 于 2017-9-3 14:12 编辑


      首先,其实要您提供依据及细节,我个人觉得跟这些无关(如果是仿品,您说我怎么去问我朋友?何况这个朋友并不是铁哥们儿,面子还是要给人家留的,哈哈……),我们是针对这套耳机本身来说的,其他的没有太大关系,这件事儿的性质本身已经变为我付费来请贵方给耳机做鉴定了,您说对吧?

      其次,通过这件事儿,反映的问题很多,直接关系到我这个朋友的为人(是不是送了我假的),虽说不能随便冤枉人,但要是果真这样那也要客观面对吧……

      以上,发自肺腑,所以说烦请版主能体谅,能换位思考,谢谢!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3 14:29
好的。
既然如此,那你没有资格询问鉴定依据。请支付鉴定费并pm寄回的地址。

作者: kebi2593    时间: 2017-9-3 14:43
仿品?其实就是假货啦,版主是为广大烧友服务的,不为假货服务,假货的吐槽点太多了,我都能回答你,单元背面的材质不同,你问我真的什么材质?我告诉你去专卖店看看。你问生产工艺?去工厂看看。问这么多干嘛呢?造假去?被骗了可以理解,但是知道假的再卖就是诈骗咯。不要墨迹啦卖家。
作者: monmax    时间: 2017-9-4 17:43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3 14:29
好的。
既然如此,那你没有资格询问鉴定依据。请支付鉴定费并pm寄回的地址。

货款什么时候可以退回

作者: monmax    时间: 2017-9-5 11:35
@中介版主 耳机款退回账号:15210647408 姓名:李鑫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5 13:08
本帖最后由 中介版主 于 2017-9-5 13:09 编辑

买家愿意垫付鉴定费,故已退款735元。

卖家如果认为物品价值高于鉴定费,可支付鉴定费并赎回物品。
届时会退还买家垫付的费用45元。
如卖家放弃赎回并人间消失30天,则买家可获得物品所有权。

作者: edison260    时间: 2017-9-5 13:34
呵呵,真是什么人都有
作者: hwd6    时间: 2017-9-5 23:07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4:52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3 07:25
按照惯例,卖家出示购买渠道和记录的相关证明后,我会告知鉴定依据。

烦请版主尽快回复!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04
kebi2593 发表于 2017-9-3 14:43
仿品?其实就是假货啦,版主是为广大烧友服务的,不为假货服务,假货的吐槽点太多了,我都能回答你,单元背 ...

你又是谁?你凭什么说我是知假卖假?我说的很清楚,耳机是朋友送我的,我之所以要搞清楚的原因,我也说的很清楚,我是讲理的,请仔细再看一遍!谢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15
你们都是站着回话不腰疼,我哪知道这是假货?如果你们朋友送你一个假耳机你们心里什么感受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17
请原谅我之前对耳机大家坛并不了解,但是你们对待客户的态度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你们凭什么说我没有权利知道依据?规则不应该是你们单方面说了算吧?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20
鉴定费我不需要任何人垫付,该是我的就是我的,我要的是详细的依据,难倒我花了鉴定费不应该了解这些吗?这样以后不是可以避免被骗吗?你对待一个被骗的人就没有一点怜悯同情吗?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20
那些喷子就不要在这里乱喷了!谢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32
你们鄙视假货,我也非常痛恨假货,但是你们不能鄙视作为被假货蒙骗的消费者的我!我说明白了吗?说话之前要拍拍良心!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34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5 13:08
买家愿意垫付鉴定费,故已退款735元。

卖家如果认为物品价值高于鉴定费,可支付鉴定费并赎回物品。

鉴定费怎么给你?我不想别人垫付,我不欠任何人的,这是原则,望指导支付!谢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40
抱歉我真的很忙没有及时回复,但我并非赖账之人!请版主体谅并告知如何支付鉴定费?!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5:48
补充:一个特别小儿科的道理——如果我知道是假货,我还能答应买家来鉴定?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5:54
论坛是按规矩运行的,不是凭感情用事。既然你给不出购买凭证和记录,就少废话。

我的账号每个交易帖和公告里都有,请自行查看并自助转账。转完了给我地址信息。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5:57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5:15
你们都是站着回话不腰疼,我哪知道这是假货?如果你们朋友送你一个假耳机你们心里什么感受呢?

朋友得知你把礼物卖了,他又作何感想?

别编故事了,谢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02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5:57
朋友得知你把礼物卖了,他又作何感想?

别编故事了,谢谢。

这么说话就没意思了,我说了那么多你们是真不明白还是不相信?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6:03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6:02
这么说话就没意思了,我说了那么多你们是真不明白还是不相信?

既然大家都很忙,那就按我说的做吧,再见。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05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5:57
朋友得知你把礼物卖了,他又作何感想?

别编故事了,谢谢。

难道版主你也认同那两个人的话吗?你们就这么对待用户吗?不顾礼貌和对方的面子吗?你们都是专家,既然说东西是假的我信了,咱们就事论事,我问依据不该问吗?你们这不等于是对我个人转为人身攻击了吗?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诋毁人和瞧不起人好吗?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08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6:03
既然大家都很忙,那就按我说的做吧,再见。

忙归忙,但你们的这种态度我不认同!这种对于我个人的无端的污蔑,放你身上你愿意吗?亏的这个买家对你们那么信任!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11
这么一个知名论坛,竟然这样对待用户,让敝人感到了无比的冷漠和心凉!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6:14
给你台阶不下,你现在觉得很难下来了是吧。你自找的。

坛有坛规。你如果给不出购买凭证和记录,继续胡搅蛮缠,休怪我对你不客气。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27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6:14
给你台阶不下,你现在觉得很难下来了是吧。你自找的。

坛有坛规。你如果给不出购买凭证和记录,继续胡搅 ...

看来你认定我就是知假卖假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被人冤枉的感觉非常不好,你们就这样吧,不存在什么台阶不台阶的说!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30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6:14
给你台阶不下,你现在觉得很难下来了是吧。你自找的。

坛有坛规。你如果给不出购买凭证和记录,继续胡搅 ...

对我不客气?哈哈哈哈,可笑至极!你还能把我怎么样?耳机大不了不要了,我又不缺耳机用!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6:31
再说我怎么可能下这个台阶?下去了就等于我承认了你们莫须有的污蔑——请注意我没说版主你,因为你没说,是那两个人说的!
作者: ie80    时间: 2017-9-10 16:38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6:05
难道版主你也认同那两个人的话吗?你们就这么对待用户吗?不顾礼貌和对方的面子吗?你们都是专家,既然说 ...

讲道理,版主收鉴定费用,就是提供鉴定结果。说白了一个字“真”或者“假”。鉴定结果是“假”,依据是:“耳塞,线材,箱说,附件等全为仿品。”
至于其他,你该和你所谓的朋友探讨,没必要在这里胡搅蛮缠。
(活久见)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7:33
ie80 发表于 2017-9-10 16:38
讲道理,版主收鉴定费用,就是提供鉴定结果。说白了一个字“真”或者“假”。鉴定结果是“假”,依据是: ...

请注意你的言辞,什么叫胡搅蛮缠?我有过什么要求了吗?我要的是名声,这个鉴定已经为假货,已经与买家无任何关系,我都说了耳机我不要了,我要的是这些人对我的污蔑的正解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7:34
头像即是我本人,我没什么要刻意隐瞒的!走的正不怕影子斜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7:35
一个权威论坛这么对待受害者,这合理吗?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7:52
我不欠你们的

Screenshot_2017-09-10-17-49-26-642_com.eg.android.AlipayGphone.png (174.27 KB, 下载次数: 174)

Screenshot_2017-09-10-17-49-26-642_com.eg.android.AlipayGphone.png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7:54
ie80 发表于 2017-9-10 16:38
讲道理,版主收鉴定费用,就是提供鉴定结果。说白了一个字“真”或者“假”。鉴定结果是“假”,依据是: ...

只有结果不说依据,那岂不是版主说了算?难道他是上帝吗?

作者: ie80    时间: 2017-9-10 17:58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7:35
一个权威论坛这么对待受害者,这合理吗?

不是论坛送你的假耳机,要理论去找你所谓的朋友去,在这里没完没了,不是胡搅蛮缠是什么?受害者?!论坛,版主,买家,坛友没人损害你的利益和名声,别闹了,大兄弟。

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不是傻子。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8:14
ie80 发表于 2017-9-10 17:58
不是论坛送你的假耳机,要理论去找你所谓的朋友去,在这里没完没了,不是胡搅蛮缠是什么?受害者?!论 ...

你们怎么还没完没了?关键点在于你们大家对于我的误解,如果没有那两人的言辞,会惹出这么多事儿吗?我平白无故被误会,难倒就不该得到解释吗?这事儿跟耳机无关,是你们的态度问题好吗?是你们自己不自律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8:20
我现在无债一身轻,我不欠任何人的!帖子大家都能看到,你们的言论大家也能看到,公众场合没有任何依据,就凭猜测说我知假卖假!你们再多说任何诋毁我的话,就都是没良心的人!
作者: ie80    时间: 2017-9-10 18:30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7:54
只有结果不说依据,那岂不是版主说了算?难道他是上帝吗?

请注意,版主给出的鉴定结果是包含结果依据的。

结果是:你耳机是假的。(给你留面子没明说而已)依据是:耳塞,线材,箱说,附件等全为仿品。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8:31
卖家,为什么要为你一个人破坏中介区的规矩?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你出示购买记录,我告知鉴定依据。
你是阅读理解有困难,还是你觉得世界要绕着你转?
简直可笑。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8:51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8:31
卖家,为什么要为你一个人破坏中介区的规矩?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你出示购买记录,我告知鉴定依据。
你是 ...

也请你看清我的回复,耳机人家送的,渠道、凭证无从得知,我早就说了,还是请你管好你们的人吧,别上来就诬陷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8:52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18:31
卖家,为什么要为你一个人破坏中介区的规矩?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你出示购买记录,我告知鉴定依据。
你是 ...

其实是你在纵容他们这些诬陷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8:52
说了这么多都没人给我道歉!
作者: ie80    时间: 2017-9-10 18:56
本帖最后由 ie80 于 2017-9-10 18:57 编辑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8:52
说了这么多都没人给我道歉!

找你朋友要道歉去吧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9:02
本帖最后由 alfred_ydy 于 2017-9-10 19:04 编辑
ie80 发表于 2017-9-10 18:56
找你朋友要道歉去

还越说越来劲了?请你搞清楚诬陷我的人,不是我朋友,你们自己不管管,还不许我说?怎么了?有点不同的声音,你们就不高兴了吗?你自己看看,是谁先挑的头儿?我现在终于认清这个所谓的耳机大家坛不过是一帮自高自大、目中无人的人罢了,其实也没必要跟你们这样的人置气哈哈!你们不就是丈人多吗?但凡一个正常人,如果客观的看完所有回复,我想心里都会有数的……
还有你说版主已经提供依据,那我试问:你们这个论坛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不是应该耐心的告知如何分辨的——在用户问的前提下?我问细节,如果属于你们的商业机密,你可以客气的回答,我也不会为难的,大家都懂道理,你们看看你们自己的态度,对得起广大爱好者吗?
我看啊,你们长此以往下去,早晚关门吧😄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9:32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8:51
也请你看清我的回复,耳机人家送的,渠道、凭证无从得知,我早就说了,还是请你管好你们的人吧,别上来就 ...

岂止看清了你的回复,我简直洞察了你的脑回路。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19:34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9:02
还越说越来劲了?请你搞清楚诬陷我的人,不是我朋友,你们自己不管管,还不许我说?怎么了?有点不同的声 ...

不给购买记录还瞎编故事。人艺和中戏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去报个名。

作者: hfsd87    时间: 2017-9-10 19:36
哈哈哈哈   在论坛经常会出现争端帖!

1st,我看第一页时候  我看卖家自称“玩监听组多声道”,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东,但是我感觉应该是很流弊的设备;但是卖家自己竟把ie80的假货当真货。。。我从没怀疑你把真货当假货卖......  只是有点疑惑,打个比方,平时大客车的主,给你个轿车开,你跟我说你不会开了......

2nd,卖家,人家版主说了让你出示购买渠道证据,再给你物品是假货的依据!这不说的很清楚么?    而你的观点呢?  就是说:“是我朋友送我的,我提供不了证据”,但还是要找版主给你个是假货的依据。   “你朋友送你的,所以不能提供购买依据,但是为了朋友友谊又不能去追朋友提供购买依据”,这种话你说出来不觉得幼稚么? 同样打个比方:你去拿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去保修,到店里面人家告诉你,你这个是假货,需要你提供一下购买凭证,然后你告诉人家店铺说:我朋友送我的,为了友谊!。。。。。。笑而不语了

3rd,规矩就是规矩,坛有坛规,不能提供购买渠道证据,就不给你是假货的依据。如果感觉不公平的话,可以不来论坛鉴定,没人逼谁

4th,最后,我想说,明眼人都看出来了,版主确实给你台阶下了,你呢,人也不坏,但是很执着,固执。我就问最后一句,你死缠烂打问版主要假货依据:人家告诉你线材软硬不对,耳塞材质不对,声音一塌糊涂等等来敷衍你几句,你就满意了?     版主给你敲这几个敷衍的字并不难,只是不愿意惯着你,破坏坛规。

秋天了,消消火  消消火!!!卖家不要生气了   
作者: benaq    时间: 2017-9-10 19:43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19:02
还越说越来劲了?请你搞清楚诬陷我的人,不是我朋友,你们自己不管管,还不许我说?怎么了?有点不同的声 ...

卖主朋友,消消气,不知道你是否先看了中介服务规矩没有,事先已经订好规矩,那么大家都要遵守。你要是很想知道鉴定的情况,那就去你朋友那里打听一下这条耳机的来龙去脉。再说一遍,这是事先定的规矩。入乡随俗,老祖宗早就说了,自重吧。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9:47
我现在看明白了,你们都是在帮论坛的这种无礼说话,现在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在意的已经不是耳机不耳机了,我都说了,假的我不要了都行,我在意的是那两个人的诬陷和版主的纵容——明白了吗?

还有,如果我真是知假卖假,我会来鉴定?我自找没趣吗?再说如果我真的是演员,你们觉得我这演得是不是非常的自相矛盾啊?这不等于是小儿科吗?

我还想补充的是,大车真没法跟小车比,开惯了大车的人开小车不注意会翻车的,哈哈哈哈,你这个比喻不太合适啊,凭什么我玩监听就非要了解耳机啊,哈哈哈哈😄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9:50
benaq 发表于 2017-9-10 19:43
卖主朋友,消消气,不知道你是否先看了中介服务规矩没有,事先已经订好规矩,那么大家都要遵守。你要是很 ...

我没有不自重,是那两个人不自重,如果我的要求过分了,版主随便客气的说一下就好了,哪有这么多事?你还没看出是那两个人挑的头吗?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9:51
士可杀不可辱,我在意的是你们这帮人的态度,懂了吗?如果换位思考,你会忍气吞声?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9:58
本来大家就事论事没啥问题,那两个人非要搞人身攻击才会这么多事儿,作为版主不觉得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吗?你好好说句话,此事绝不会这样!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19:59
而且也请在看的各位看清楚,我一开始都是尊称“您”的,我对于版主起初是很尊敬的说
作者: chenjiachen    时间: 2017-9-10 20:03
笑死了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0:04
所以,你们就继续维护你们的虚伪和自大吧!鉴定费我已经支付给买家了,咱们互不相欠,再见!哦,对了,还是不要见了!都已然如此尴尬!
作者: hfsd87    时间: 2017-9-10 20:16
不要纠结了    现在100个人基本上99个都在笑  唯一一个没笑的就是你这个生气的    笑啥  自己想         
作者: hfsd87    时间: 2017-9-10 20:20
你现在就好比动物园的猴儿   理解不了游客为啥笑你           

并不是说你是猴,那是不礼貌的,就是打个比方
作者: 中介版主    时间: 2017-9-10 21:07
卖家之所以难以出示购买凭证或记录,乃是因为他以低廉的代价获得这件物品。低廉的友谊,或者低廉的金钱,总之都是低于一套真正的ie80的价值。难于启齿,又心怀侥幸。纵观全程,可谓始乱终弃。

大家看我头像下面注册日期。时间很快,15年已经过去。论坛从区区数百人小坛,历经风雨,成长为耳机和便携音响类第一大坛,其中重要的原因,除了智慧,便是我们有操守和规矩。

这些年来,经手的交易没有一万例也有数千。什么样的人我没遇到过。但凡声称朋友送的,彼此心知肚明。给台阶不下,不识抬举的,最后都很惨,都是夹着尾巴走的,甚至扑街。

ie80的鉴定我已处理近1000例,真伪成竹于胸,判定毫无犹豫。

然而我和造假者之间的战斗永不停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既然你连最基本的诚意都给不了,我又何必为你一己之私欲,无谓地现出底牌,削弱自己,增长敌方功力。

世事遍布哲理和逻辑。但这些,卖家先生你的简单的脑结构,又如何能领悟。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1:29
我再强调一句:我在意的是你们的态度和你们对于我的错误定义!
如果知假买假,我何德何能敢来此坚定?
无知也许是我的错(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但对我的不尊重那不是我造成的,这是客观存在的!
看得懂中国字的,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1:48
而且我也绝不是什么造假者,我也不是专业卖东西的,我与买家那都是闲鱼的二手交易上认识的而已,这个耳机,说实话因为不知道渠道我也无法说就一定是真的,既然鉴定结果有了,那我就不卖了就是,谁爱拿去谁拿去,我就不明白,我说了这么多,难道不能说明我也是受害者吗?如果我是一个存心卖假货的人,我有必有在这里跟你们废这么多话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们那么说我,就会让我很不好受,论坛既然是付费鉴定,就应该干们该干的事情,不该妄自评论其他人,这个货的真假已经清楚了,你们的工作也做完了,大家互相理解一下就OK了,干嘛非要整出这么多对于我个人的评论呢?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1:52
所以说,与其说你们在鉴定耳机,不如说你们在鉴定人,而且都是猜测而已……

我们没见过,也没通话过,就凭这些文字和物品而已……

如果我就这么认了,那才是我做贼心虚……

真实世事难料、人心复杂啊,哈哈哈哈!
作者: ssdss    时间: 2017-9-10 22:08
楼上的还没明白,不给购买依据和凭证不会给你鉴定依据。因为版主无法分辨你是否就是造假者。很明显的道理你一直纠缠至今,只能让人怀疑了。忍不住来说一嘴。至少这个论坛上的绝大部分人都会支持版主按照规矩办事。顶版主!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2:24
本帖最后由 alfred_ydy 于 2017-9-10 22:26 编辑
ssdss 发表于 2017-9-10 22:08
楼上的还没明白,不给购买依据和凭证不会给你鉴定依据。因为版主无法分辨你是否就是造假者。很明显的道理你 ...

朋友抱歉!你的意思我明白!
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我现在已经没有在要求什么依据和细节了(也请不要再提我索要依据和细节的事情)……
请看我的留言都是关于那几个人是如何说我的,依据不给就不给,这丝毫不关系到是否支付中介费(况且我已经支付了)……
我后来一直强调的是这些人的说辞和态度,东西是假的,可我人不是假的!你们可以说我东西不行,但不能仅仅凭借这个说我人不行!
期初版主肯定是分不清我是否就是造假者,但是说了这么多,你们还认为我是造假者吗?就不能还我清白吗?
对我就跟对待贼人一样——这才是我在意的!

作者: ie80    时间: 2017-9-10 22:35
本帖最后由 ie80 于 2017-9-10 22:40 编辑

用事实说话(请自行脑补BGM)
梳理一下事实
请注意42楼alfred_ydy卖家首次提及那两个人污蔑他。原文如下:
“难道版主你也认同那两个人的话吗?你们就这么对待用户吗?不顾礼貌和对方的面子吗?你们都是专家,既然说东西是假的我信了,咱们就事论事,我问依据不该问吗?你们这不等于是对我个人转为人身攻击了吗?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诋毁人和瞧不起人好吗?”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那两个人是42楼以前的人,并且卖家说了不是指版主和买家,那么翻看聊天记录可以找到疑似的几个留言,我们一一来看。
22楼kebi2593
仿品?其实就是假货啦,版主是为广大烧友服务的,不为假货服务,假货的吐槽点太多了,我都能回答你,单元背面的材质不同,你问我真的什么材质?我告诉你去专卖店看看。你问生产工艺?去工厂看看。问这么多干嘛呢?造假去?被骗了可以理解,但是知道假的再卖就是诈骗咯。不要墨迹啦卖家。

意思是:如果某人明知是假的再卖就是诈骗!而并没有说卖家你知假卖假,可能是卖家太敏感了,我只能这样理解。所以,22楼不存在人身攻击和诋毁人瞧不起人。
26楼edison260
呵呵,真是什么人都有

27楼hwd6“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感觉只是感慨啊!没有说是卖家,还是买家还是谁谁……干嘛要想成是说自己呢?可能还是太敏感了吧。
其余的找不到42楼以前卖家所谓别人诋毁人瞧不起人的任何证据。
反而是46楼卖家自己
看来你认定我就是知假卖假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被人冤枉的感觉非常不好,你们就这样吧,不存在什么台阶不台阶的说!

请卖家说明,谁诬陷你了,谁冤枉你了,又是谁让你成了受害者啊?我实在看不懂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2:56
ie80 发表于 2017-9-10 22:35
用事实说话(请自行脑补BGM)
梳理一下事实
请注意42楼alfred_ydy卖家首次提及那两个人污 ...

你再仔细看看吧,客观的看好吧?
本人是不是开始都是比较诚恳的说?
现在看看浪费这些文字和时间真的是没意义,算了!
纵观全部,谁还看不出来,大家对我的鄙夷的眼光呢?呵呵,是吧?
再说版主后来说话不也是很不客气的嘛?
呵呵,算了!算我错了,我不想说了,我也恢复了一些不好听的话,就算大家怼了吧!
都忙去吧,我认倒霉了,Over!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2:56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22:56
你再仔细看看吧,客观的看好吧?
本人是不是开始都是比较诚恳的说?
现在看看浪费这些文字和时间真的是 ...

还有别再提“卖家”,我可不是什么专业“卖家”!

作者: alfred_ydy    时间: 2017-9-10 22:59
对不起版主,我无理取闹了,我看了没有删帖功能,麻烦您给删了吧,如果可以的话连同我的ID也删了吧
作者: rails    时间: 2017-9-10 23:02


作者: wankay    时间: 2017-9-13 09:11
hfsd87 发表于 2017-9-10 20:16
不要纠结了    现在100个人基本上99个都在笑  唯一一个没笑的就是你这个生气的    笑啥  自己想

哈哈,加一分

作者: hnpdsxly    时间: 2017-9-13 10:34
二手交易水深水混,版内有约定的规矩!
鉴定版主做的很好,坚持原则但又不把话说绝,赞!
有些坛友应该跟版主学学!
随便说人家卖家知假贩假不妥,应该跟人家道歉!
从有罪推断过渡到无罪推断,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文明的进步!
我多嘴了,自己掌嘴!
作者: vanilla1971    时间: 2017-9-15 11:27
绝对赞成版主的处理方式!既然选择版主中介,版主就是权威,是大家坛的法官。卖家在无法出示购买凭证的情况下,说了那么多求安慰的话,是于事无补的恳请。他不应该和版主纠缠,送他耳机的人才是他要去交涉的对象。在坛子里中介交易,就要绝对尊重版主的权威和鉴定结论,否则就要乱套了。
作者: mrldt    时间: 2017-9-15 14:11
其实,没有人说过什么,是不是有人心多了。其实有人就是一直要监定依据,但论坛有论坛的规定。提供购买凭证的给监定依据。但购买凭证无法提供。但还是想要监定依据。就是我给了你钱监定,你必须要给我监定依据。因为我是消费者,你必须给。就是这个。
作者: hlc1134    时间: 2017-9-16 03:14
估计是淘宝上买的假一罚百的货吧

作者: Sarah1    时间: 2017-9-17 01:06
支持版主
作者: redred    时间: 2017-9-18 11:59
不知真假就来卖 也很不负责了
作者: 隔壁老滕    时间: 2017-9-26 01:46
alfred_ydy 发表于 2017-9-10 22:59
对不起版主,我无理取闹了,我看了没有删帖功能,麻烦您给删了吧,如果可以的话连同我的ID也删了吧

希望能吃一堑长一智吧,做事先要守规矩。此外,奉劝一句,这里毕竟是个论坛,说话不负责的人比比皆是,你既然作为交易者,只要考虑中介(即版主)和交易对象就好了,何必在意其他人。

作者: 大卫12    时间: 2017-10-4 14:37
hnpdsxly 发表于 2017-9-13 10:34
二手交易水深水混,版内有约定的规矩!
鉴定版主做的很好,坚持原则但又不把话说绝,赞!
有些坛友应该跟 ...

支持你,客观公正
作者: jyxghj    时间: 2017-10-8 19:32
我认为是造假商雇了一个人,想来套取真假区别,所以一定想知道假在哪。
作者: juan1139    时间: 2017-10-13 16:55
我能理解卖家着急的心情,但是中介版主没错,鉴定是有规则的,你出不了交易证明,版主不会说哪些地方是假的合情合理。版主说话在我旁观者的角度没有问题,是不带色彩的。是卖家有点接受不了是假耳机的事实而不依不饶了。在这里也同情卖家。
作者: juan1139    时间: 2017-10-13 17:03
中介版主 发表于 2017-9-10 21:07
卖家之所以难以出示购买凭证或记录,乃是因为他以低廉的代价获得这件物品。低廉的友谊,或者低廉的金钱,总 ...

版主我是小号,fei1139的小号(比你的晚,我是07年注册的号),好久没来了,来了居然不能发帖了,十年的老号了,于是又注册了这个juan1139,能帮我改改老号吗?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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