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卖方应真实细致的描述物品的成色、质量、性能及其它和物品有关的情况,不能含有虚假、夸张成分或者刻意隐瞒物品缺陷;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物品来源信息(一手或者二手),以及购入价格,卖方隐瞒或者虚报,视为提供虚假信息。对于故意编造物品来源,二手低价收入高价卖出者,封用户名。
鉴于国内有大量打口(包括未打到盘片的)和洋垃圾CD碟片,此类碟片品质参差不齐,价格低廉,与正规的正版碟片相差极大,因此转让碟片时,必须明确注明是否为打口或者洋垃圾碟片,不得以所谓“原盘”来含糊其词,如因未明确说明而引起交易纠纷所有责任由碟片销售者负责。
a) 对“不如实交易”的界定:凡违反本坛第一条“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原则”的行为,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可认为是“不如实交易”:
I. 未能真实细致的描述物品的成色、质量、性能以及对物品的描述中含有虚假、夸张成分,刻意隐瞒物品缺陷的;
II. 采取“先款后货”方式交易的,卖方在收到买方汇款而故意拖延寄出物品、拒不寄出物品、或者寄出的物品与双方商定的交易物品有本质不同的;
III. 采取“先货后款”方式交易的,买方在收到卖方物品后,拖延汇款或者拒不汇款,并无任何理由的;
IV. 卖方不履行保修协议的,包括保修的时限、邮寄物品的费用等;
V. 交易双方不履行在交易过程中的其它约定的;
VI. 在交易过程中“演双簧戏的”;
b) 为什么要对“不如实交易”进行处罚: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这个虚拟的世界又连接着我们每个人,所以这个虚拟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对于那些不如实的交易,本坛是强烈谴责的,这将严重影响网友间的信任,干扰网友间的情感交流,欺骗网友的感情。因此对于通过本坛交易区进行的不如实交易,本坛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