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ersby
发表于 2009-2-5 20:35
引用第139楼rl888于2009-02-05 20:33发表的 :
这种人
链接?我的天啊
jaylam
发表于 2009-2-5 20:35
LZ还是跟卖家说说吧 做大生意的人 家里肯定有法律顾问的 直接写起诉书到上海虹桥区法院吧
baibai
发表于 2009-2-5 20:37
留名,等待结果
manson41
发表于 2009-2-5 20:37
wjclpt
发表于 2009-2-5 20:37
引用第139楼rl888于2009-02-05 20:33发表的 :
这种人
哥们,那厮心理已经扭曲了,人格都有问题了
他始终不觉得也不会觉得他自己有什么问题。
他仅仅觉得他为了他那32W值得滚蛋罢了。
艺术家的遗像
发表于 2009-2-5 20:38
我觉得应该找个代表去找他们领导谈谈,大家集资作为代表的谈判费用。要求必须给个说法。不然太sb了~~
af2000
发表于 2009-2-5 20:38
已封“音乐与耳机”。
wjclpt
发表于 2009-2-5 20:38
引用第149楼艺术家的遗像于2009-02-05 20:38发表的 :
我觉得应该找个代表去找他们领导谈谈,大家集资作为代表的谈判费用。要求必须给个说法。不然太sb了~~
如果集资的话,算我一份
西部牛奶
发表于 2009-2-5 20:39
支持公审!!!!!
ht3017
发表于 2009-2-5 20:39
关注,,,关注,,,
摸发虱痒
发表于 2009-2-5 20:39
人肉吧
還真拿“網絡暴力”不當回事???
byccet
发表于 2009-2-5 20:39
有单位邮箱正在起草投诉信。各位烧友也酝酿下吧。
明天中午先让肯德基送50个全家桶,京东送20台电脑上他们单位。
耳坛不是有个丁某,最后被搞得离职嘛,继续效仿。
iamthewind
发表于 2009-2-5 20:39
http://www.erji.net/read.php?tid=644963&fpage=0&toread=&page=1
扬科斯基
发表于 2009-2-5 20:39
引用第149楼艺术家的遗像于2009-02-05 20:38发表的 :
我觉得应该找个代表去找他们领导谈谈,大家集资作为代表的谈判费用。要求必须给个说法。不然太sb了~~
我觉得首先一人发一封邮件到他们的公司信箱,内容自己发挥,加上这个链接就好了。
floraloving
发表于 2009-2-5 20:39
围观...
女人的选择
发表于 2009-2-5 20:40
晕.......他怎么会是上海人.....................
开卡
发表于 2009-2-5 20:40
先别封他啊,老大,看他什么态度啊。必须看着他难受的。
mist
发表于 2009-2-5 20:40
不花一分钱听大奥,
可这rp啊~~
wjclpt
发表于 2009-2-5 20:40
引用第150楼af2000于2009-02-05 20:38发表的 :
已封“音乐与耳机”。
请问斑竹大人,封的是他的单位IP地址以及家庭IP地址吗?
如果仅仅封的是ID号,我相信他的马甲还会出来危害坛子的
boxster
发表于 2009-2-5 20:45
世纪最强投诉帖,真是什么事都有。